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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多次住院费用能否获赔?关键看鉴定结果!-吉水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9 吉水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822民初132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30日,黄某驾驶小型客车沿322国道由西往东行驶。10时59分许,当车行驶至322国道872KM+50M路段处时,与由东往西行驶由邹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邹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黄某于事发当日被送往永丰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在永丰县某医院住院治疗20天后出院。出院后黄某于2024年1月7日在永丰县第二医院入院治疗,后于2024年1月8日转入江西省某医院住院治疗,治疗7天后出院。黄某于2024年1月25日在永丰县第二医院住院治疗,治疗13天后出院。黄某经四次住院花费医疗费40344.76元,经医保报销13496.93元。黄某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自受伤之日起误工期为12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90日。鉴定结论显示黄某交通事故发生后产生医疗费40344.76元与交通事故损伤存在关联性,其损伤后果起完全作用,参与度为96%到100%。黄某住院时为完全护理,出院后为大部分护理。

邹某驾驶的车辆登记在峡江县某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该公司为该车在人民财保吉安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1000000元),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法院判决:

  1. 人民财保吉安市分公司赔付黄某138800.44元;
  2. 邹某赔偿黄某医疗费884.78元;
  3. 驳回黄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交通事故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你负主要责任,只要能证明后续治疗与事故有关,仍能获得合理赔偿。特别是当对方保险公司说"只赔第一次住院费用"时,千万不要轻易相信!

关键点一:多次住院费用能否获赔,鉴定说了算
本案中,黄某先后住院四次,保险公司只认可第一次住院费用。但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确认,所有医疗费与交通事故损伤存在关联性,参与度达96%-100%。这说明:

关键点二:主次责任这样算赔偿
黄某负主要责任(70%),邹某负次要责任(30%),法院这样分配赔偿:

关键点三:护理费、误工费这样算才不吃亏

遇到类似事故,你应该这样做
1️⃣ 保留所有就医凭证:每次看病都要保留病历、发票、用药清单,注明"事故导致"
2️⃣ 及时申请司法鉴定:在起诉时一并申请"伤残等级+三期+医疗关联性"鉴定(法院会委托)
3️⃣ 证明劳动能力:60岁以上要提供土地承包证、村委会证明等,证明仍在劳动
4️⃣ 挂靠关系要举证:想让运输公司赔钱,必须证明车辆是挂靠关系(本案因黄某没证据,运输公司不担责)
5️⃣ 别信保险公司口头承诺:本案保险公司拒赔多次住院费用,最后法院还是判赔了

特别提醒

记住:交通事故中,责任比例≠赔偿比例。即使你负主要责任,只要证据充分,该得的赔偿一分也不会少。千万别因为"自己有错"就放弃维权,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处理,才能避免"伤身又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