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索赔关键依据,十级伤残可获15万余元赔偿-兴国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兴国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732民初5046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1月12日,李某清驾驶浙B7*小型轿车,驶入356国道掉头时,遇蓝某驾驶赣BC电动自行车沿356国道由兴国县均村乡石溪村方向往均村街方向正常行驶。由于李某清驾车进入道路时对路面动态注意不够,未让在道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且在划有道路中心黄实线的路段掉头,致使两车接触,造成蓝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第36****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蓝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蓝某被送往兴国县某医院住院治疗,于2025年2月28日出院,共计住院47天,花费住院费用20,874.07元。蓝某出院诊断为:1.尺骨茎突骨折伴桡骨远端骨折;2.下尺桡关节脱位;3.多处皮肤浅表挫伤;4.高尿酸血症;5.高脂血症。出院医嘱为:注意休息,加强营养,骨折术后3个月内避免左上肢负重及剧烈运动;定期复查X线。

案外人李某为案涉浙B7****小型轿车所有人,其为该车在中国某某财保宁波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含非医保用药),案涉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2025年8月14日,赣州某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蓝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其左腕关节活动功能障碍的后遗症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伤残,后续诊疗项目为可行左桡骨内固定物取出术,后续诊疗项目所需费用评估建议为15,000元左右。

法院判决结果简单总结:
法院判决中国某某财保宁波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蓝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约15.8万元(已扣除保险公司和李某清之前垫付的费用)。蓝某需返还李某清垫付的3580元(包括2500元现金和1080元护理费)。案件受理费由李某清承担大部分,蓝某承担小部分。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索赔的"黄金证据",伤残等级直接决定赔偿金额,无责方有权获得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在内的全面赔偿。

看完这个案例,很多读者可能会问:"如果我遇到类似的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能赔多少钱?"作为一名经常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我想用大白话告诉你几个关键点:

1. 事故现场要做的三件事:

2. 伤残鉴定是"提价关键":

3. 索赔项目别漏项(普通人最易吃亏的地方):

4. 保险公司套路要警惕:

5. 最实用的行动建议:

最后说句大实话:本案蓝某最终获赔15万多,表面看是运气好,实则是每一步都没走错。很多伤者因为不懂"责任认定书要当场签字确认""出院时没要求写明休息时间"等细节,白白少拿几万元赔偿。记住:交通事故赔偿不是"对方给多少就拿多少",而是"法律允许你拿多少就该拿多少"。遇到事故别慌,按这个流程走,你的权益才能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