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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第三方签字需承担连带责任-南昌律师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南昌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111民初583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2月26日,原告喻某(出租方)与被告江西省某有限公司(承租方)、红谷滩区某店(中介方)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约定:喻某将南昌市青山湖区某处412.50平方米的写字楼出租给江西省某有限公司,租期从2023年3月4日到2025年2月28日;月租金20000元,按季度提前支付;押金60000元,租期结束后结清费用可退还。合同签订后,喻某将房屋出租了15个月(从2023年3月1日到2024年6月1日),江西省某有限公司支付了押金6万元和租金14万元(其中6万元租金由公司支付,8万元由吴某甲通过个人账户支付)。2024年3月5日,吴某甲和江西省某有限公司共同出具一张欠条,写明欠喻某租金24万元,扣除已付8万元,剩余16万元承诺在2024年4月10日前付清。

法院简单总结:江西省某有限公司要支付喻某16万元租金及逾期利息(从2024年4月11日起,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吴某甲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负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如果别人在租赁欠条上签字盖章,答应一起还钱,就得和租客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会判他俩共同还钱。就像吴某甲,他作为公司以外的个人在欠条上签了名、盖了公司章,法院就认定他“主动加入债务”,必须和公司一起向房东还16万元。很多普通人不知道,签字不是小事——随便在欠条上写个名字,可能让自己背上大笔债务!

遇到类似租房欠款纠纷,记住这3点:

  1. 保留证据要齐全:租房时,合同、付款记录、欠条这些千万别丢!像本案中,房东有合同和欠条,法院直接认定了欠款事实。如果租客欠钱跑路,这些就是你打赢官司的关键。建议:每次交租让对方写收条,微信转账备注用途,重要文件拍照存手机。
  2. 第三方签字要三思:如果你是朋友或家人,被要求在租客的欠条上“帮忙签字”,千万小心!法院会认为你“自愿加入债务”,必须一起还钱(就像吴某甲)。签字前问清楚:这笔钱到底谁负责?最好加一句“仅作见证人”或“不承担还款责任”,避免背锅。
  3. 及时起诉别拖延:租客欠钱不还,拖得越久越难追回。本案中房东在欠条到期后马上起诉,法院支持了利息。记住:欠条写明还款日的,到期第二天就能去法院告;没写日期的,从你知道欠钱那天算起3年内要行动。去法院立案不用请律师,带身份证、合同和欠条去当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花几十元交个诉讼费就行。

总之,租房是常见事,但欠款纠纷最容易伤感情又伤钱包。签字前多问一句“要不要我负责”,保留证据多拍一张照,遇到问题早一步去法院——小事别拖大,你的钱才能安心拿回来!

(注:本文仅针对案例分析,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实际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