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只有微信记录也能要回货款 离婚协议不能逃避债务责任-溆浦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224民初326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原告庄某在广东省广州市经营服装批发,二被告刘某、张某在广州市白云区经营服装零售,双方长期存在业务往来,被告通过微信下单,原告按要求供货。2024年12月17日,被告刘某向原告妻子发微信:"付18592,余180000元",原告妻子回复:"12月17号付18592,余18万万未付。"之后原告催要,2025年1月24日,被告刘某发送微信:"早,今天安排",原告妻子回复:"先15万安排,其它年后上夏装结",被告刘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5000元,并发送微信:"付5000,余175000元",原告妻子坚持要求被告先付15万,但被告刘某称今年生意整段垮掉,没有计划了,原告妻子于是回复"余175000元这个你先写个欠条给我,身份证传过来"。2025年1月25日,被告张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款人张某,今结欠庄某货款十七万五千元整。被告张某签名并捺印。后原告催收未果,故诉至本院。
另,被告刘某、张某于2021年5月20日登记结婚,2024年10月12日登记离婚,二人约定对共同债务进行了分割。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两被告必须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支付原告17.5万元货款和1308元逾期损失,并从2025年4月24日起按年利率3.1%继续支付利息直到全部还清。法院驳回了原告关于逾期损失计算金额的其他请求(原告原本计算为1881元,法院核算实际应为1308元)。
三、遇到类似欠款问题该怎么办?
这个案例特别典型,很多小老板做生意时都会遇到类似情况——没签正式合同,只靠微信下单、口头约定,结果客户欠钱不还。法院的判决给我们三点重要提醒:
第一,没签合同别慌,微信记录就是证据!
很多人以为"没签白纸黑字的合同就没办法要钱",这是大错特错。本案中,原告和被告根本没签书面合同,但法院根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和欠条,就认定买卖关系成立。关键点在于:你得保留好所有交易痕迹!每次下单、发货、付款的微信对话都要存好,转账时备注"货款",甚至可以定期让对方确认欠款金额(就像本案中刘某自己发微信说"余175000元")。这些电子证据在法庭上和合同一样管用。
第二,欠条比微信记录更有力,一定要让对方写!
本案原告很聪明——当刘某说"生意垮了"付不了全款时,原告妻子立刻要求:"余175000元这个你先写个欠条给我"。第二天张某就签了欠条,这成了胜诉的关键证据。现实中很多老板心软,觉得"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结果讨债时对方翻脸不认。正确做法是:当对方出现拖欠苗头时,马上要求补欠条,写清楚欠款人姓名、金额、还款时间,最好按手印。本案中即使刘某、张某已经离婚,但因为欠条是共同经营期间产生的,法院仍判两人一起还钱。
第三,别信"离婚就能赖账",夫妻债务要共同承担!
被告张某辩称"离婚协议约定债务归我前妻",但法院明确说:离婚协议只是夫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很多欠钱的人会故意离婚把财产转给配偶来逃避债务,但只要债务是婚姻存续期间为共同经营产生的(比如本案两人一起开服装店),即使离婚了也要共同还钱。所以如果你的客户突然离婚,别以为钱要不回来了,直接起诉双方就行。
给生意人的实操建议:
- 交易全程留痕:微信下单后,补发一句"按今日订单发货,货款XX元,到货后3日内付清";
- 定期对账确认:每月让客户微信确认欠款,比如"截至X月X日欠款XX元,请回复确认";
- 拖欠立即行动:超过约定付款期就停止供货,趁对方还没转移财产时要求写欠条;
- 起诉要快:法律上欠款诉讼时效只有3年,发现拖欠马上咨询律师,别等对方跑路才着急。
记住:做生意不怕客户暂时困难,就怕证据不足。微信时代,你的手机就是最有力的"合同本"——只要操作规范,没签合同也能把钱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