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条确认债务后对方不还钱怎么办-溆浦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溆浦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224民初295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被告邓某自2018年起长期在原告彭某经营的米厂赊购大米。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2024年7月16日,经原告催告货款,被告邓某向原告彭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今欠到彭某货款拾壹万元整(110000元)。每个月还1000元”。欠条出具后,经原告多次催告货款无果。上述事实,有当事人提交的身份信息、欠条、微信聊天记录及当事人当庭陈述等在卷予以佐证。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邓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彭某货款11万元,并从2025年7月8日(起诉日)起按年利率3%支付逾期利息,直至还清为止;但驳回了彭某要求支付起诉前利息的请求。案件受理费2555元由邓某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关键提示来了!

1. 没有合同别慌,欠条就是“护身符”!

很多老百姓以为“没签白纸黑字的合同,钱就打水漂了”,其实大错特错!本案中,双方压根没签书面合同,但法院凭欠条+微信聊天记录+当庭陈述,照样认定了债务关系。
→ 你该怎么做?

2. 分期还款承诺?对方拖一天你就亏一天!

邓某承诺“每月还1000元”,但一分没还。彭某以为慢慢催就行,结果法院说:“你拖太久了,起诉前的利息不支持!”——因为法律要求债权人及时止损,不能放任损失扩大。
→ 你该怎么做?

3. 起诉时间就是“钱袋子”,拖不得!

彭某要的是2024年8月到2025年6月的利息,但法院只支持2025年7月8日(起诉日)之后的利息。为什么?因为法律只保护“及时行动的人”——你不起诉,法院默认你接受现状。
→ 你该怎么做?

4. 被告玩失踪?照样能赢官司!

邓某收到法院传票也不出庭,结果法院直接缺席判决,让他全额还钱。很多人以为“人跑了就拿不回钱”,其实法院有强制手段:查封财产、限高消费,甚至可能抓人!
→ 你该怎么做?

最后一句大实话

欠钱不还是“老赖”的错,但钱要不回来往往是你的错——证据不存、行动拖拉、不懂规则。下次赊账前,记得:
✅ 欠条写清楚(金额+还款日+签字)
✅ 每次催款留痕迹(微信发“欠款11万,本月10号前还”)
✅ 超期立刻起诉(30天黄金期别浪费!)

钱是你的血汗,法律是你的武器。别等“人跑了钱没了”才后悔——该出手时就出手,一分利息都别让老赖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