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不还银行可提前收贷并处置抵押房-岳阳县律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621民初494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9月24日,某银行岳阳县支行与戴某某、付某某签订了《某银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约定银行向两人发放住房贷款33万元,期限360个月,贷款利率3.55%。合同明确:若借款人逾期还款,银行有权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偿还本金、利息、罚息(罚息为贷款利率上浮50%),同时承担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5%的律师费)。戴某某、付某某以名下位于xxx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银行依约放款后,两人未按时还款,截至2025年7月22日,累计拖欠本金315,013.24元、利息7,405.8元、罚息227.21元,合计322,646.25元。银行起诉后,两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出庭应诉。
法院判决:
- 戴某某、付某某十日内向银行偿还全部剩余本金315,013.24元及前期利息罚息7,633.01元,后续利息按合同算至还清日;
- 支付银行律师费16,132元;
- 银行对抵押房产(不动产权证号:湘(2022)xxx不动产权第XX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案件受理费3,191元由两人承担。
三、遇到房贷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看似是银行“赢了官司”,实则给所有房贷人敲响警钟:房贷逾期不是“拖一拖”就能解决,银行真会收房、收钱、还要你赔律师费! 别觉得这是小概率事件,很多人因为不懂规则,稀里糊涂丢了房子。以下三点必须牢记:
第一,逾期3次以上,银行就能“掀桌子”要全款!
合同里写的“提前到期条款”不是摆设。本案中,戴某某、付某某只是连续几个月没还款,银行立刻宣布30年贷款全部到期,要求一次性还清31万多元。关键提醒: 别以为“偶尔断供没事”,合同里通常约定逾期1-3期就构成违约。一旦收到银行催款通知,务必7天内联系银行协商(例如申请展期或分期补救),千万别当“鸵鸟”躲着不接电话——法院判决直接以送达传票日为“贷款到期日”,你连申辩机会都没有!
第二,夫妻买房,两人都得“扛债”,跑不掉!
付某某虽未直接贷款,但作为戴某某配偶在合同上签了字,法院照样认定他是“共同借款人”。通俗说: 买房时两口子一起签字,离婚了也得共同还贷;就算只有一方签字,另一方写了“共同还款承诺书”(本案付某某就签了),同样要承担全部责任。行动建议: 如果配偶突然失业或生病还不上月供,主动带医院证明等材料找银行申请延期,比硬扛强一万倍!
第三,抵押的房子真会被拍卖,律师费还得你出!
最狠的是第三项判决:银行对抵押房有“优先受偿权”。意思是房子拍卖后,银行先拿走欠款+利息+律师费,剩下的才归你还。本案中16,000多元律师费,表面是“5%的欠款”,实际是法院认可的合同约定——你输官司,就得额外白贴这笔钱! 血泪教训:
- 开庭传票必须收!戴某某、付某某没出庭,法院直接按银行证据判,一分没少要;
- 别信“没钱就不还”的侥幸心理,征信黑名单+房子被拍是板上钉钉的结果;
- 唯一出路: 拖到被起诉前,立刻找银行谈“重组贷款”(比如延长年限、暂缓还本),90%的银行愿意协商,毕竟他们也不想走漫长拍卖程序。
最后划重点: 房贷不是“死不了人”的小事。月供断了,第一时间做三件事:① 打银行客服留协商记录;② 准备失业/疾病证明;③ 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12348热线免费)问清楚调解流程。记住,拖过3个月,房子就可能挂上拍卖网——到那时,哭都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