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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单签字即确认货款,违约金过高法院会调低-武冈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武冈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81民初271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被告湖南某公司承建武冈某一期代建市政公园工程桥梁地基与基础工程,需向原告购买预拌商品混凝土。2021年11月1日湖南某公司与邵阳某公司签订了《预拌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约定由邵阳某公司向位于武冈市春光北路的"武冈某一期代建市政公园工程桥梁地基与基础工程"项目提供商品混凝土。合同约定:双方凭签认《送货单》作为混凝土供应量的计算依据,货款支付方式为"先款后货"。合同签订后,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由邵阳某公司按照湖南某公司需求供货,制作送货单,湖南某公司工作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湖南某公司并未按合同先付款,而是由邵阳某公司先供货。自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28日期间,邵阳某公司提供混凝土560方,总计货款279913元。湖南某公司已付货款70000元,下欠货款209913元。邵阳某公司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湖南某公司向邵阳某公司支付货款209913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从2022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5.5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同时驳回邵阳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道理:买卖交易中,送货单签字就是"钱货两讫"的铁证,违约金也不能狮子大开口! 很多做生意的朋友吃了亏还不知道为什么,咱们来拆解关键点:

1️⃣ 送货单签字=欠钱认账,别被"先款后货"绕晕

合同白纸黑字写"先付款再交货",实际却是"先交货后付款",法院为啥还判买方付钱?
关键点:双方用行动改了合同!买方员工在送货单上签字收货,等于默认同意"先货后款"。就像你去菜市场买菜,摊主先给你菜你再付钱,你接了菜就代表接受这个规矩,不能事后说"合同写要先付钱"赖账。
血泪教训

2️⃣ 违约金超过6%基本白搭,法院只认"合理损失"

原告要12.4%年息(相当于每天罚1‰),法院为啥只支持5.55%?
法律底线: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1.3-1.5倍。2022年银行贷款利率才3.7%,翻1.5倍就是5.55%,再高法院直接砍掉!
实用技巧

3️⃣ "签字不是我员工"?拿不出证据=自己认栽

被告说"送货单签字人不是我公司的人",结果败诉!
致命漏洞:法院让被告举证签字人非员工,被告拿不出工资表、考勤记录,直接输掉!
救命锦囊

最后划重点

做生意别总想着"口头说好就行",记住三句话保平安:
送货必签单,签字要带工号(防止抵赖);
违约金写5%-6%,写高了等于废纸
欠钱超1个月,立刻书面催款+保留记录
法院不会帮粗心的人讨债,但一定会给留好证据的人撑腰!下次再遇到"货给了钱不付",先翻翻你的送货单——签了字,钱就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