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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购货物后不付款?微信记录和欠条可追讨欠款-祁东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祁东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6民初328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唐某和妻子王某一起做水果外包装生意,刘某以前卖水果。从2018年开始,刘某经常通过微信或电话找唐某买包装用品,没签书面合同,都是现场提货、定期结账。刘某付过部分货款,但后来欠了钱。2023年2月15日,王某(微信名l某)和刘某(微信名2某)微信对账,确认刘某欠货款248,874元。之后王某催款,刘某在2023年4月25日给王某寄了手写《欠条》,还发了身份证照片。欠条写明:“刘某欠唐某248,800元,2023年12月30日前付10万,2024年12月30日前付14.88万”。可到了约定时间,刘某分文没付,唐某多次微信催收,刘某还是不给钱。

判决结果
法院判刘某5天内付清248,800元货款,并额外支付利息:其中10万元从2023年12月31日起、14.88万元从2024年12月31起,都按年利率3%算利息,直到钱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2516元也由刘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建议:没有合同也能要回欠款,关键在证据!

这个案子特别有参考价值——就算没签白纸黑字的合同,只要证据够硬,法院照样支持你追讨欠款。刘某以为玩失踪就能赖账,结果微信记录、欠条成了“铁证”,法院直接判他赔钱赔利息。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遇到赊账不还的,总担心“没合同就没办法”,其实大错特错!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4点

  1. 聊天记录就是“电子合同”
    像刘某这样用微信下单、对账,法院直接认作有效证据。操作提示:每次交易后,让对方在微信里确认金额(比如发“欠24.8万,下月还”),别删聊天记录!截图保存时,要包含双方微信号、头像和时间戳(手机自带的“录屏”功能就能搞定)。

  2. 欠条比口头承诺管用10倍
    刘某自己写的欠条,成了压垮他的关键证据。操作提示:催款时直接说“你写个欠条拍照发我,咱好放心继续合作”,哪怕手写拍照也有效。重点写清:欠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具体金额、还款时间(像本案分期写明“先付10万、再付14.88万”)。

  3. 逾期利息“白捡”的钱别放弃
    唐某没在合同里写“不还钱罚利息”,但法院照样判刘某付年利率3%的利息。操作提示:起诉时直接写“按年利率3%算利息损失”,法律有明文规定(《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不用对方同意!

  4. 对方玩失踪?法院照判不误
    刘某收到传票躲着不去开庭,法院直接缺席判决,他反而输得更惨。操作提示:别被对方“我没空”“再等等”忽悠,第一时间去法院立案。只要证据齐全(微信记录+欠条+身份证明),就算对方不露面,你也能赢!

最后提醒:生意往来中,“先小人后君子”才是真聪明。50块钱买个录音笔,或花2分钟让对方微信确认欠款,能省下几万块的官司麻烦。要是对方死活不认账,别拖——欠款超过3年可能过诉讼时效,抓紧时间收集证据去法院立案。记住: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

(注: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判决,人名已做匿名处理,仅作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