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下单后对账单不回复即算认可欠款-衡南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看懂“天书”般的判决书。今天咱们聊一个真实案例:很多人用微信做生意,对方欠钱不付,微信对账单发过去对方也不吭声,到底能不能要回钱?法院怎么判?看完你就明白啦!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422民初288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孙某经营编绳生意,蒋某从2019年开始通过微信向孙某下单买货。孙某每次送货后,都会在微信上给蒋某发对账单(比如“这个月货款多少,你之前付了多少,还欠多少”),蒋某偶尔会付一点钱,但从不全额结清。2024年4月29日,孙某把2020年2月到2022年7月的总账单发给蒋某:货款一共224665.6元,蒋某只付了125000元,还欠99665.6元;另外加上2022年8月的6042元和少量现金交易的3476元,总共欠109183.6元。蒋某第二天回复说“再等等”,之后孙某多次催款,蒋某直接不回消息了。孙某没办法,只能去法院告他。
判决结果:法院判蒋某7天内付给孙某109183.6元货款,再加点“迟付利息”(到2025年4月28日是3765.5元,之后按每年3.45%算),但驳回了孙某其他要求(比如多要的利息部分)。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微信交易中,对账单发过去对方不反对,就等于认账!拖欠货款必须还,利息从你明确欠款那天开始算。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没签纸质合同,全靠微信聊天做生意。法院为啥支持孙某?关键就三点:
- 微信下单也是合同:哪怕没白纸黑字,你用微信下单、送货、付款,就形成“事实买卖关系”,合法有效。
- 对账单不吭声=认账:孙某每月发对账单,蒋某从不否认,偶尔还付点钱,这说明他默认欠款金额。2024年4月29日孙某发总账单后,蒋某只说“再等等”,没说“数字不对”,法院就认定他认了109183.6元这个数。
- 利息有讲究:欠款利息不是从最早欠钱那天算(比如2023年9月),而是从“欠款金额确定日”开始(本案是2024年4月29日发对账单后)。为啥?因为货款是慢慢欠的,直到对账单发过去,对方才知道具体欠多少。
遇到类似欠款,普通人该咋办?3招教你守住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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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就是“黄金证据”:
- 微信下单、对账、催款时,别只发文字!要附上送货单照片、转账截图(比如孙某赢在保存了微信聊天+送货单+转账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 关键动作:每次发对账单后,加一句“请24小时内确认,否则视为认可”。如果对方不回,保留记录——这相当于“默认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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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要“定期+清晰”:
- 别等到欠一屁股债才算总账!像孙某一样,每月或每季度发一次对账单,写明“期间+总货款+已付+欠款”,金额用数字+大写(比如“欠款壹拾万玖仟壹佰捌拾叁元陆角”),避免歧义。
- 如果对方拖着不付:马上书面催款(微信也算!),写明“请X月X日前付清,否则走法律程序”。本案中孙某多次催款但蒋某装死,这反而帮孙某证明了“对方恶意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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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等“黄花菜凉了”才起诉:
- 欠款超3年?小心法院不帮你!民法典规定,讨债诉讼时效是3年(从你知道欠款那天算)。本案孙某2023年9月后还在催,2025年8月起诉,没超时效。
- 省钱小贴士:证据齐全的,直接去法院立“小额诉讼”(10万以下欠款适用),流程快、费用低。像本案受理费2613元,法院判蒋某承担2552元——你赢了官司,对方还得倒贴你打官司的钱!
最后提醒:生意场上,微信方便但风险大!口头承诺不如微信留痕,微信留痕不如对账确认。 遇到欠钱不还,别自己干着急,赶紧收集证据找专业律师。毕竟,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的记录,不认“我以为他答应了”。
(注:本文仅针对案例解读,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