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追讨欠款债权人可直接起诉第三方-衡南律师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案号:(2025)湘0422民初416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原告攀某公司因第三人慧某公司拖欠货款442809元未付,于2025年1月9日向衡南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2025年3月5日判决慧某公司需支付货款及利息,但慧某公司未履行,原告申请执行后仍未收回钱款。
被告翰某公司开发建设翰林世家项目工程,与慧某公司签订《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自2019年1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慧某公司向该项目供应混凝土,总货款7631047.5元,翰某公司已付7350000元,尚欠281047.5元未支付。慧某公司曾向翰某公司催款但未果,之后未通过起诉等方式继续追讨。
在原告与慧某公司的执行过程中,双方于2025年7月25日签订《和解协议》,约定:慧某公司欠攀某公司款项495305.56元(含货款本金、利息和诉讼费),其中281047.5元委托攀某公司直接向翰某公司诉讼追讨;剩余214258.06元由慧某公司在2026年2月15日前支付;若诉讼追款失败,攀某公司仍可向慧某公司主张。协议签订后,攀某公司持相关材料提起本案诉讼。
法院判决:翰某公司需向攀某公司直接支付281047.5元货款,但驳回了原告关于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因和解协议约定2026年2月15日前无需支付利息)。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如果你借给别人钱,对方不还,而且他明明有别人欠他的钱却不积极去要,你完全可以绕过他,直接去告那个欠他钱的人! 这就是法律上的“债权人代位权”,民法典明确规定,只要满足三个条件,你就能行使这个权利:
- 你的债权真实存在(比如法院已判对方欠你钱,但执行不到);
- 债务人对第三方的债权已到期(比如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已过);
- 债务人“躺平”不追讨(比如催过一次没结果,就再也不起诉、不仲裁,拖了好几年)。
本案的教训和实操建议:
- 别等债务人“醒过来”:慧某公司只简单催款一次,3年多没行动,法院直接认定他“怠于行使债权”。如果你发现债务人对别人的欠款不闻不问,赶紧收集证据(比如合同、催款记录、聊天截图),别拖!拖久了可能错过时机。
- 和解协议是“双保险”:攀某公司和慧某公司签的和解协议太关键了!它明确把“28万欠款委托你去告第三方”,还约定“告不回来还能找原债务人”。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务必和债务人书面约定:
✅ 委托你直接起诉第三方的具体金额;
✅ 若起诉失败,债务人仍要还款;
✅ 写清利息计算方式(本案利息被驳回,就因协议约定2026年2月前不计息)。 - 利息别想当然:原告主张从2022年起算利息,但法院不支持,因为和解协议锁定了计息截止时间。追讨时一定要看清协议细节——口头说的不算,白纸黑字才保险!
- 操作步骤提醒:
① 先确认债务人对第三方的债权是否真实到期(查合同、结算单);
② 发函督促债务人去追讨(保留证据);
③ 若债务人1个月内没行动,立即准备起诉第三方;
④ 起诉时把债务人列为“第三人”,避免程序漏洞。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债务人不作为时,你主动出击才是王道!但切记——证据要扎实,协议要写清,否则像本案原告一样,钱能要回,利息却打水漂。遇到纠纷别干等,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把代位权这把“钥匙”用对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