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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合同也能要回货款!关键证据这样保存才有效-宁乡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宁乡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182民初986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被告宏某公司系“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中标单位,被告杨某辉系宏某公司的材料供应商,因供货需要向原告赑某公司采购混凝土,赑某公司委托第三人赓某公司代为生产运输。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赑某公司累计向杨某辉供应混凝土410030元,其中2022年3月供货84570元(最后一次供货为3月29日)、2022年4月供货223030元(最后一次供货为4月29日)、2022年5月供货101280元(最后一次供货为5月10日)。后第三人佳某公司受杨某辉指示,于2022年6月22日、7月7日分两笔向赑某公司支付50000元、201280元,合计251280元。
杨某辉与赑某公司对账后确认,截至2022年7月31日,杨某辉共欠付货款158750元。赑某公司催款未果后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利息及律师费等。
法院判决:杨某辉需向赑某公司支付货款158780元及逾期利息(按LPR利率1.5倍计算,截至2025年9月3日为30400.38元);支付律师费8000元;驳回担保费、差旅费等其他诉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关键一:没签书面合同?别慌!送货单+对账单就是"救命稻草"
很多人以为"没签合同就白干了",但本案明确告诉你:法律只看事实!法院认定,赑某公司虽未与杨某辉签合同,但因实际供货、对方收货并用于工程,双方已形成事实买卖关系。通俗说:你送货了、他用了、还对过账,哪怕一张纸没签,钱也得给!
⚠️ 实操建议

关键二:利息不是随便算!这样主张才能多拿钱
本案中,赑某公司主张按LPR利率1.5倍计算利息(2022年3月最后一次收货次日起算),法院全部支持。原因有二:
1️⃣ 法律硬性规定:买方应在"收货当天"付款(《民法典》第628条),逾期就该赔钱;
2️⃣ 计算标准明确:2019年8月后逾期的,可按LPR加30%-50%算损失(最高法司法解释)。
💡 举个栗子:若2023年1月1日收货未付款,现在LPR是3.45%,你就能主张按3.45%×1.5=5.175%年利率收利息!

关键三:律师费能要回,但这些钱法院不认

关键四:别乱告"大公司"!合同相对性是道铁门槛
原告最初起诉宏某公司,认为"杨某辉挂靠在宏某公司名下"。但法院查明:

遇到欠款该怎么做?3步救命指南
1️⃣ 证据急救包(现在立刻做!)

2️⃣ 催款黄金期

3️⃣ 起诉精准策略

最后说句大实话
生意人总觉得"签合同伤感情",但本案恰恰证明——不签合同才最伤钱!如果杨某辉当初肯签份简单协议,明确"逾期按LPR1.5倍付息",连打官司都省了。记住:证据意识要从第一车货开始培养,别等到欠款百万才哭诉"他跑路了"。法律永远站在准备充分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