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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事故需个人全额赔偿 - 宿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宿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3民终433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1月16日8时32分许,王某驾驶皖LXXX**号小型轿车沿303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灵璧县大路镇韩墩村附近路口,与韩某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载刘某)沿村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口右转弯时发生碰撞,造成韩某某、刘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灵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王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与韩某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有交通标志控制的路口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是事故共同原因,双方负同等责任,刘某无责任。王某系事故车辆登记所有人,但事故发生时未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刘某受伤后住院治疗9天,诊断为创伤性脾破裂、多处肋骨骨折等,行全脾切除术,共支出医疗费47076.37元(含辅助器具费685元),王某已垫付40489.17元。后经安徽XX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构成八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

法院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王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合计199434.42元;二审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及实操建议:普通人遇到类似事故必须知道的3件事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大坑"。尤其要提醒所有车主:没买交强险=自己扛下所有赔偿风险! 为什么王某明明只承担60%责任,却要赔近20万元?关键原因就三个,普通人必须记牢:

1. 交强险是"保命符",不买就自己全赔!
王某最大的错误是没给车买交强险(国家强制保险)。法律规定:没买交强险就上路,出事故后要先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额赔",再按责任比例分担剩余损失。本案中,交强险限额19.8万元(医疗费1.8万+其他18万)全部由王某承担,剩余损失才按60%比例赔。
普通人怎么做?

2. "我是帮公司干活"不能随便当挡箭牌
王某上诉说当天是去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排练年会节目,属于"上班途中",应该由公司赔钱。但法院没支持,因为他只口头说"公司安排",却拿不出打卡记录、工作通知等证据。
普通人怎么做?

3. 68岁老人也能要误工费!关键看"是否真干活"
王某认为刘某68岁早该退休,不该赔误工费。但法院支持了1.3万元!因为刘某提供了村委会证明,证实其仍在从事农业生产(当地农村60多岁种地很常见),且按农林牧渔业标准计算合理。
普通人怎么做?

最后划重点:
交通事故后牢记"三要三不要":
要报警——让交警出责任认定书(这是最硬证据!);
要留证——医疗单据、收入证明、工作记录全部复印保存;
要查保单——先确认对方是否买了交强险,没买就盯紧"交强险全额赔";
不要私了——尤其对方没保险时,口头承诺可能赖账;
不要拖复核——对责任认定不服,3天内必须申请复核;
不要信"网上标准"——电动车是否算机动车,以交警现场认定为准,网上找案例没用!

教训总结: 交强险是法律底线,不买等于赤膊上阵。每年花几百元买保险,是给自己的钱包上锁——本案王某若提前投保,本只需赔几万元,最终却多赔19万。开车上路前,务必确认"交强险标志"贴在车上,这是保护自己最便宜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