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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证同居女方怀孕引产,彩礼能要回多少?-宣恩律师婚约财产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宣恩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婚约财产纠纷
案号:(2025)鄂2825民初227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被告周某明、谭某系被告周某的父母。2023年10月,原告王某与被告周某经人介绍相识,12月确立恋爱关系。2024年1月6日,双方定亲,王某向周某明、谭某给付定亲礼12000元,谭某当场回赠3888元。1月29日,王某将20万元现金和价值3万余元的金饰(足金耳环、项链、戒指、手镯),交给三被告。1月30日,双方按习俗举行婚礼,王某父母及奶奶向周某给付改口费共18900元。此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结婚证。

同居期间,王某多次向周某转账共3.7万余元,周某也向王某转账2.3万余元并为其买手机。2024年2月,周某怀孕后保胎治疗,3月底因胎儿问题引产,后续又因妇科疾病多次就医,医疗费由双方共同承担。2024年10月至12月,两人因琐事短暂分居。2025年6月1日,双方发生冲突,王某对周某动手,派出所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周某因此住院10天,花医疗费3419元(王某已付1600元)。此后两人彻底分手,因彩礼返还问题协商未果,王某起诉要求退还全部彩礼。

另查明:周某用彩礼买了一辆五菱某牌电动车(登记在自己名下),陪嫁物品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等共15件,均在王某家中。

判决结果:

  1. 三被告返还王某彩礼款7万元、足金戒指1枚、足金耳环1对、足金手镯1个;
  2. 王某返还周某全部陪嫁物品;
  3. 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如改口费、部分金饰等)。

三、关键提示:遇到类似彩礼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看似是"要回彩礼",实则藏着三个重要法律真相,普通人必须知道:

真相1:彩礼≠所有钱,只有"为结婚给的贵重财物"才算

真相2:同居时间长+女方健康受损,彩礼可大比例减免
本案王某要回全部彩礼的请求被驳回,核心原因是:

真相3:陪嫁物品和家暴费用要"双向抵扣"

最后说句大实话

高价彩礼不是"面子",可能是"雷"!本案24万元彩礼在宣恩县属于天价(当地年均收入约3万元),法院明确批评"彩礼攀比之风背离传统"。真要避免纠纷:

:本文仅基于公开判例解读,个案细节可能影响结果。遇到纠纷请携带证据咨询当地律师,切勿自行套用!

(本文依据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真实判例改编,人物名称已做隐私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