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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拒不支付,法院判付余款及合理利息-通山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通山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老百姓看懂法院判决。很多人遇到对方欠钱不还时,总觉得“打官司太难”“对方说是合伙就不关我事”,结果白白吃亏。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处理。文章全程用大白话,保证您看完就明白!(注:为保护隐私,案例中人名和项目名称已按规则简化,如“徐某”“孔某”“兴和某下项目”等。)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24民初275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摘自判决书,已简化关键内容):
2017年6月2日,孔某作为供货方与需货方徐某签订《钢材供需合同》,约定供货地点为兴和某下项目。合同签订后,孔某按约定向徐某送货:2017年6月4日送钢材148944元,7月14日送116440元,7月17日送93789元,7月20日送151617元,7月25日送9631元,合计520421元。送货单上都有双方签字。2017年9月,徐某发短信给孔某说:“本来就不想拖你,近段时间还了50万,不然早给你了……钢材的事情是怕风险大,所以你还是不搞算了。”之后孔某没再供货。2018年2月25日,双方结算,徐某打欠条确认欠孔某钢材款520421元。经孔某多次催讨,徐某分别于2018年7月2日付4000元、2018年10月29日用一套房抵债390000元、2020年1月24日付2000元,但余款124421元一直没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徐某15天内支付孔某货款124421元,另加逾期利息80045元(利息算到2025年11月17日,之后按年利率6.525%继续算,但总利息不超过10万元)。简单说:徐某必须把欠的12万多货款和合理利息全还上!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3个关键点,帮您避免踩坑

这个案子表面是“拖欠货款”,但藏着普通人最容易中招的3个误区。法院的判决其实给了我们清晰的行动指南——别被“合伙”“违约金太高”等借口忽悠,该出手时就出手!

1. 误区:对方说“是合伙项目,不该只告我”,就能赖账?

2. 误区:合同写了10万违约金,就能一分不少拿到手?

3. 误区:对方先违约,我还能停供?会不会反被起诉?

最后提醒您: 打官司不是“比谁嗓门大”,而是“比谁证据硬”。遇到欠款:
马上整理合同、送货单、付款记录
书面催款(微信也行,写清“欠XX元,请X日前付”);
对方死不还?30天内起诉!别信“再等等”,时间越长证据越难找。
这个案子从2018年拖到2025年,孔某多花了7年时间,但幸好证据全,最终拿回了血汗钱。您也一样——早行动,早安心!

(注:本文仅针对案例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