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伙协议却没分红没参与经营可要回投资款-通城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22民初265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黄某系通城县五里某加油站(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11%。2025年3月1日,黄某作为甲方与何某作为乙方签订合伙协议书,约定五里某加油站总资产1000万元,乙方出资30万元成为该加油站的隐名股东,每年参与分红。何某通过银行转账10万元给黄某(黄某妻子),微信转账20万元给黄某,共支付30万元。2025年5月,黄某向何某发微信称借款10万元投资其姑妈的加油站,并承诺其中5万元算作何某在姑妈加油站的出资,但双方未签书面协议。此外,2025年2月至6月间,两人存在频繁资金往来。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黄某返还何某30万元出资款,并从2025年3月4日起按年利率3.1%支付利息;驳回何某关于另外15万元(10万元借款+5万元无协议转账)及保费、保全费的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签了"隐名股东"协议,但既没让你参与经营、也没分红,还发现对方说了假话,你的钱完全可以要回来!
为什么法院支持何某要回30万?
- 协议内容"注水"不真实
协议写加油站"总资产1000万元",实际工商登记出资仅300万元。法院认为这属于欺骗——好比卖水果谎称"一斤十两",实际只有七两,买家当然能退货。 - "隐名股东"有名无实
何某付了钱,却从未参与经营、没收到过分红。就像入股开饭店却连厨房门都进不去,更别说分利润,这说明合伙目的根本没实现。
但为什么另外15万没要回来?
- 10万元:微信记录显示双方明确说是"借款",属于借贷纠纷,和投资款不是一回事。
- 5万元:既没签协议,也没说清是投资还是借款,法院没法按投资款处理。
简单说:钱转出去时没说清楚用途,就像借朋友钱没打借条,事后很难说清是投资还是借款。
给普通人的3条实用建议
-
投资前必须"三查清"
- 查企业真实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对方公司注册资本、股东信息(例:本案加油站实际出资300万,协议却写1000万,一查便知有问题)。
- 查协议关键条款:必须写明"你占多少股份""怎么分红""亏了怎么办",模糊写"参与分红"等于没写。
- 查钱去向:投资款务必转入公司账户,而非个人账户(本案30万转给黄某夫妻,但协议却说是给加油站,埋下隐患)。
-
转账时务必"留证据"
- 微信/短信明确用途:比如转款后立刻发消息"此30万元为五里某加油站入股款,占股3%"。
- 拒绝"口头承诺":黄某说"10万算姑妈加油站投资",但没签协议,法院直接不认。
- 特别注意:涉及赌博等违法活动的钱(如本案黄某辩称"赌资"),法院不保护!别因高利息冒险。
-
发现问题及时行动
- 如果投了钱却长期不让你看账、不分红,别等失联才起诉!像本案何某发现"被告不接电话"才行动,若黄某提前转移财产会更被动。
- 马上做两件事:①书面发函要求履行协议;②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股权),但保费需自担,要提前考虑成本。
最后提醒:很多人以为"签了协议就安全",其实关键在协议内容是否真实+钱是否用对地方。投资不是赌运气,留好证据、查清底细,才能守住血汗钱。遇到纠纷别慌,先理清钱的性质(是投资还是借款?),再针对性维权——该起诉投资款的走合同纠纷,该要借款的另打借贷官司,切忌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