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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未达标不获赔偿-公安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公安律师


作为经常帮普通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律师,我发现很多人对“伤残鉴定”有误解——以为做了鉴定就一定能拿到伤残赔偿。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如果重新鉴定推翻了伤残结论,伤残赔偿金可能一分都拿不到! 别急着看结论,先看看这个发生在咱们家门口的案子。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022民初272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事实经过(法院直接认定):
2021年11月2日22时8分许,黄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公安县斗湖堤镇五九路与荆江大道交叉口,与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徐某受伤、手机损坏。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黄某负全部责任,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徐某被送往公安县某医院住院5天,后转院至荆州市某医院住院23天,之后又辗转多地治疗。2025年2月5日,荆州长江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徐某伤残程度为十级,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后来中国某保险公司公安支公司申请重新鉴定,2025年12月1日,湖北索源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为:徐某的损伤未达伤残标准。徐某与中国某保险公司公安支公司私下达成协议,总赔偿35000元(含保险公司已垫付的9000元),还需支付26000元。

法院怎么判的?

三、核心教训:3招避开“伤残鉴定坑”,多拿赔偿少踩雷!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地方是:徐某第一次鉴定说“伤残十级”,能赔好几万,但保险公司一申请重新鉴定,结果直接“未达伤残标准”,伤残赔偿金全没了! 为什么?因为法院更相信重新鉴定的结果。如果你也遇到车祸受伤,记住这3条保命建议:

1️⃣ 别急着做鉴定!先攒齐“铁证”再行动

2️⃣ 保险公司说“赔钱”,先问清楚“赔什么”

3️⃣ 打赢官司≠全胜!诉讼费可能让你“赢了官司亏钱”


最后一句大实话

交通事故索赔,证据比哭诉管用,专业比蛮干重要。徐某的教训就是:以为有“伤残鉴定书”就能躺赢,结果被重新鉴定打回原形。下次出险记住:
1️⃣ 报警→拿责任认定书(全责/主责才好赔);
2️⃣ 住院→捂紧病历别丢(这是你的“钱袋子”);
3️⃣ 谈判→先查自己能赔多少(用“湖北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器”搜微信小程序)。
真遇到麻烦?别自己硬扛! 花1小时找律师理清证据,可能多拿几万赔偿——毕竟,时间不等人,证据不等人,赔偿金更不等人!(本文为普法分享,具体案情请以专业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