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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代偿后违约金不超LPR标准-黄冈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律师案由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黄冈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02民初422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直接摘自判决书):
2021年9月7日,汉口银行与孙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孙某向汉口银行借款30万元用于装修房屋,借款期限36个月,年利率6.5%,按等额本息还款。合同约定:若孙某逾期还款,需按原利率150%支付罚息和复利;同时,孙某需以汉口银行为被保险人,向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投保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保险金额覆盖贷款本息的80%,保险费用由孙某承担。保险条款明确:若孙某拖欠还款超过80天,保险公司理赔后有权向孙某追偿全部理赔款和未付保费;若超过30天未归还理赔款,孙某需按每日0.04%(年化14.4%)支付违约金。
同日,孙某通过电子签名投保,平安湖北某公司出具保险单,约定月保险费率0.7%,保费随剩余本金递减。
2022年11月,孙某开始逾期还款。2023年1月28日,平安湖北某公司向汉口银行代偿借款本息161973.66元(含本金158665.04元、利息3005.84元、罚息302.78元)。汉口银行出具《保险理赔确认书》。孙某已付清2022年10月8日前的保费,但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1月28日期间的保费3876.74元未支付。

法院判决结果:

  1. 孙某需向平安湖北某公司支付理赔款161973.66元及违约金(以理赔款为基数,按年利率3.65%从2023年1月28日计算至实际还清日);
  2. 孙某需支付逾期保费3876.74元;
  3. 驳回平安湖北某公司关于律师费、高额违约金(原主张年化14.4%)等其他诉求。

三、核心提示: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1. 别被"天价违约金"吓住,法院会砍到合理范围!
本案中,保险公司按合同主张年化14.4%的违约金,但法院直接调整为年利率3.65%(即当时国家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关键点:

2. 保费只算"真正欠费期",别多交冤枉钱!
法院仅支持孙某欠付的4个月保费(2022年10月-2023年1月),且精确计算每月剩余本金对应的保费(3876.74元)。关键点:

3. 律师费、公告费不是想收就能收!
保险公司主张律师费,但因无法证明已实际支付,法院直接驳回。关键点:

最后提醒

保证保险本质是"借钱的保险":你逾期不还,保险公司垫钱给银行后,就能合法找你追债。但记住三点:
违约金最高只认LPR(现在约3.45%),超过部分可拒绝;
保费只算拖欠期,别被忽悠多付;
额外费用要实付凭证,否则不认账!
遇到催收先做两件事:
1️⃣ 翻出你的《保险单》和《借款合同》,核对理赔金额、保费计算方式;
2️⃣ 向法院提交还款流水,证明实际欠款金额。
别等法院判决才行动! 收到起诉材料后30天内必须应诉,否则像孙某一样缺席审判,可能被动承担本可减免的费用。

注:本文仅针对保证保险代偿纠纷,其他保险类型(如车险、重疾险)规则不同,需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