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运输车辆撞伤后索赔成功关键-荆州律师侵权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0民终271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周某系某乙公司职工。某甲公司为某乙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2021年10月26日23时30分左右,周某在某乙公司装二分场卸货区点货时,不慎被某甲公司的夹包车从后面撞伤。周某受伤后,被救护车送往荆州市某甲医院进行急救,产生急救费用3895.19元;于当日被转送至荆州市某乙医院神经外科住院治疗,于2021年12月31日办理出院手续后,转入医学康复科继续住院治疗,后于2022年1月21日出院。出院诊断包括左踝关节运动功能障碍、左膝关节骨折术后等。此后,周某多次在武汉大学某医院及康复科住院治疗,自行垫付医疗费50955.57元。经鉴定,周某的脑挫裂伤和左踝关节功能障碍均构成十级伤残。周某所受伤害已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工伤保险赔付部分费用。
法院判决:一审判决某甲公司赔偿周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32705.57元;二审法院驳回某甲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核心观点:公司车辆在工作场所撞伤他人,用人单位必须“兜底”赔偿,即使说不出具体司机名字也逃不掉责任!
这起案子特别典型——周某在点货时,被某甲公司的夹包车从背后撞倒受伤。某甲公司上诉时喊冤:“我们连司机是谁都不知道,凭啥赔钱?”但法院直接戳穿关键点:车是公司的,活是公司安排的,公司就得负责!
为什么公司“甩锅”失败?
- 法律白纸黑字规定:《民法典》第1191条写得明明白白——员工执行工作任务时撞伤人,用人单位必须赔钱。本案中,夹包车是某甲公司的,司机是在给某乙公司运货(属于工作任务),所以某甲公司是“法定责任人”。就算某甲公司自己管不好员工、查不清司机名字,也属于内部管理问题,不能让受伤的周某买单。
- 受害者无过错不担责:周某背对车辆正常点货,夹包车倒车时既没提示音又没观察路况,车间噪音大根本躲不开。法院认定周某“完全没过错”,因此某甲公司要赔全部损失。
- 工伤和侵权赔偿可“双份”拿:周某先申请了工伤认定(拿到伤残补助金),又向某甲公司索赔侵权损失。注意!医疗费不能重复报销(工伤保险已付的部分要扣除),但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可以额外主张——这正是周某最终获赔23万多的依据。
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 第一步:固定关键证据
- 立即报警!让警方记录事故现场(比如谁的车、在何处作业),这是证明“车辆归属”和“工作性质”的铁证。
- 保存所有医疗记录、缴费单据,尤其要写清“因某公司车辆撞击导致受伤”(如病历描述)。
- 如果是工作场所受伤,同步申请工伤认定(像周某那样),避免后续扯皮。
✅ 第二步:别被公司“话术”忽悠
- 公司常说:“我们不清楚谁开的车”“这是内部管理问题,和你无关”。记住:这是公司自己的锅! 法律只看“车是谁的、活是谁派的”,你不需要证明司机姓名(像本案,某甲公司自己都承认车是他们的)。
- 如果公司推脱,直接引用《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职务行为担责”,并强调你全程无过错(背对车辆、正常工作)。
✅ 第三步:赔偿计算要“分两头”
- 工伤渠道:先走工伤保险,拿医疗费报销、伤残补助金(周某拿到3.9万元)。
- 侵权渠道:再向撞人的公司索赔剩余损失(如周某自行垫付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 重点提醒:医疗费不能重复报(工伤保险已付的10万多元,法院直接从赔偿款中扣除了),但其他项目可叠加主张!
最后划重点:
职场中被公司车辆撞伤,千万别忍气吞声说“算工伤就完了”。公司必须为自己的管理漏洞买单——车是你的、活是你的,伤了人就得赔!保留证据、分清工伤与侵权两条路,该拿的钱一分都不能少。如果公司耍赖,直接起诉,法律永远站在有理的打工人这边!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个案细节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