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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主播,赠与行为无效妻子可追回-安庆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安庆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8民终328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1999年10月28日,卢某与杨某登记结婚。2025年3月,杨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关注了邓某。3月24日起,杨某在使用某短视频APP期间,向自身账号充值购买虚拟币,并在观看邓某直播时用虚拟币购买虚拟物品打赏给邓某。截至5月15日,杨某向邓某账号打赏共计1412469个虚拟币,折合人民币141246.9元。此外,在邓某未直播时,杨某通过某短视频平台与邓某进行一对一私信聊天,二人聊天内容言语暧昧,含有性暗示内容,还多次在深夜通过手机电话聊天。
杨某添加了邓某的微信。2025年3月22日,杨某在微信上向邓某转账88元;4月10日转账188元;4月20日发送88.88元、88元的红包;4月30日,杨某从安庆前往云南与邓某见面。
邓某所获取的直播收益与某短视频平台的分成比为50%。邓某自称是聊天主播,杨某表示添加邓某微信是为了私下聊天。

判决结果:法院最终认定杨某对邓某的赠与行为无效,邓某需返还卢某人民币71076.33元(包括打赏分成70623.45元和微信转账452.88元),同时驳回卢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的核心很简单:丈夫瞒着妻子,用夫妻共同的钱大额打赏主播,还和主播发展出不正当关系,这种“赠与”不受法律保护,妻子能要回钱!
为什么?因为夫妻的钱是两个人的“共有财产”,一方不能偷偷拿去乱花,尤其当打赏是为了维系暧昧关系(比如聊天露骨、深夜通话、甚至见面),这就违背了社会道德和婚姻忠诚义务。法院一看聊天记录和打赏金额(14万多远超普通娱乐消费),直接认定这是“假打赏、真送钱”,赠与无效,主播赚走的部分必须吐出来。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比如配偶偷偷打赏主播、给异性大额转账),别慌!按这几步做:

  1. 马上存证据,别等“过期”!

    • 聊天记录最关键:保存暧昧文字、语音、视频(比如暗示性内容、约见面的记录),微信和直播平台都要截图。
    • 打赏/转账凭证:找平台记录(充值、打赏明细),微信支付宝的转账截图也不能少。
    • 其他线索:如果见过面,保留车票、酒店订单;如果打赏金额离谱(比如一个月打赏几万),对比家庭收入,证明“不合理”。
      (小提示:证据越早固定越好,手机删了很难恢复!可以录屏或找公证处帮忙。)
  2. 重点证明“不是正常打赏”

    • 普通看直播打赏几十元,法院可能认作娱乐消费,但本案中杨某打赏14万多+聊天露骨+跑去见面,明显超出“观众喜欢主播”的范畴。
    • 你要突出两点:
      • 关系不正当:聊天内容有性暗示、深夜频繁联系、实际见面;
      • 金额不合理:打赏远超家庭日常开销(比如月薪5000却打赏10万)。
        (记住:光说“他背叛我”不够,得用证据让法院看到“钱是维系不正当关系的工具”。)
  3. 起诉时抓准“法律武器”

    • 告“赠与无效”:直接要求法院确认配偶的打赏/转账无效(别告平台!本案中抖音只是工具,主播才是收钱方)。
    • 追回范围
      • 直播打赏:按平台分成比例要回(本案中主播拿50%,就追50%);
      • 微信转账:直接全额要回(如88元红包);
      • 纯消费记录(如杨某自己点外卖)没证据证明给主播花了,法院不支持。
    • 别多要:像本案卢某主张“赔偿精神损失2万”,法院没认——法律只管财产,情感伤害需另案处理。
  4. 重要提醒:别踩这些坑!

    • 别拖时间:发现后3个月内行动最稳妥,证据易灭失,拖延可能影响胜诉。
    • 别告错对象:平台不是“背锅侠”(本案抖音提供数据后就没事了),重点盯紧收钱的主播。
    • 夫妻沟通优先:如果关系没到破裂地步,先谈清楚。本案杨某责任很大,法院让他多担了诉讼费,但妻子能追回钱才是关键。

一句话总结:
夫妻的钱不是“随便花”,打赏主播若涉及暧昧关系,妻子凭聊天记录+打赏证据就能追回! 遇到类似事,先存证据、再找专业律师梳理细节——法律站在守护家庭财产的一方,你不用当“法盲”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