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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协议有效债务人必须配合过户-罗山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罗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521民初420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
2019年7月1日,汪某与胡某签订《退股结算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因“某大街”项目建设,甲方向乙方借款并同意乙方以股东身份参与项目管理与经营,约定项目结束还本付息。现项目进展缓慢,乙方决定收回本息并退出股权。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

同日,汪某、胡某、河南某有限公司签订《以房抵债协议》,约定:

法院判决结果: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以房抵债协议合法有效,债务人必须无条件配合过户,拖延不办将承担败诉风险。
这个案子讲清楚了一件事:当你和别人签了“用房子抵债”的协议,只要内容写得明白、双方自愿签字,法律就认这个协议。债务人(欠钱方)不能找借口拖着不办过户,比如“税费没交”“贷款没还清”——法院会直接判他必须配合过户,否则赔钱又丢钱(承担诉讼费)。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避免踩坑:

  1. 协议必须“写死细节”,别信口头承诺!

    • 就像本案中,胡某赢在协议写得细:债务金额(2797万元)、抵债房产房号(连“4#底商-02”都列全)、税费谁承担(明确写“甲方承担”)、过户时间(“项目完成一年内”)。
    • 您该怎么做:签协议时,一定让律师帮忙把房产位置、面积、过户责任、违约金(比如“拖一天赔1万元”)写进白纸黑字。别嫌麻烦,少写一条,对方就多一个赖账理由!
  2. 交房不等于完事,过户才是“落袋为安”!

    • 被告交了钥匙、办了物业交接,但没过户,结果照样败诉。房子没过户到您名下,法律上还是对方的,万一他破产或再抵押,您血本无归。
    • 您该怎么做:拿到房子后,立刻催对方办过户。如果对方推脱(比如“等贷款还清”),马上收集证据(协议、微信催告记录),直接去法院起诉。像本案,胡某从起诉到胜诉只用了1个多月,效率超高。
  3. 别为“小钱”放弃“大权益”,诉讼费该花就花!

    • 胡某要求被告承担保函费被驳回,因为协议没约定。但法院支持了过户诉求,还让被告倒贴7万多元诉讼费。
    • 您该怎么做:起诉时只抓核心诉求(比如“必须过户”),别纠缠额外费用(如保函费)。重点盯死“协议有没有签”“房子能不能过户”,其他杂费先放一边。记住:赢了官司,诉讼费大概率由对方买单

最后提醒:以房抵债是“救命稻草”,但稻草也能勒死人——签协议前,务必查清房子有无抵押、查封(去当地不动产中心免费查);签完协议后,超过约定时间不配合,30天内必须起诉(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遇到问题别硬扛,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链,您能省下90%的麻烦!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结合真实案例解读,旨在普及法律常识。具体案件请以法院裁判为准,如有疑问建议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