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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借资质仍可直接向发包方追讨工程款-铜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铜陵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7民终117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8年左右,王某从福建某公司处承包了"某某购物公园(后变更为某某花园)2#地块1#-5#楼、菜市场及地下室"防水工程,但王某是以安徽某公司名义与福建某公司签订的《建筑防水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单价为:地下室防水每平方米25元,地下室外墙面防水每平方米42元(含两种材料),工程总造价为107万元(含税)。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王某组织人员设备完成了施工,2022年12月30日,包括案涉防水工程在内的主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王某称其施工的防水工程已于2019年底完工并交付。

2022年1月22日,铜陵某公司为解决春节前农民工欠薪问题,与王某就工程量进行核算后形成《某某花园项目班组费用核算表(防水班组:王某)》,确认王某完成的合同内工程价款为600142元。该核算表明确说明:核算依据为铜陵某公司与福建某公司核算确定的"施工图预算"中的量。

王某还提供了两份工程签证单,证明其完成了合同外的地库墙板外侧防水和地库基础砖胎模防水施工,价款为41150元;以及10份堵漏确认单,证明其对2#地块因地库开裂进行了注浆堵漏施工,价款为146016元。

福建某公司已支付工程款375000元,但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声称与王某无合同关系,王某只是安徽某公司的代理人。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福建某公司与安徽某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福建某公司明知王某借用安徽某公司资质。王某作为实际施工人,有权向福建某公司主张工程款。一审判决福建某公司支付王某工程款402308元及利息,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了福建某公司的上诉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使你是"借壳"干活(借用他人公司资质签合同),只要发包方知道你是实际干活的人,你就有权直接找发包方要工程款!

很多包工头、小施工队为了接到工程,常常借用有资质的公司名义签合同,但最后却拿不到钱。他们总以为"合同不是我签的,我不能直接要钱",这是大错特错的!

遇到类似情况,你应该这样做:

  1. 保留你是"真干活的人"的证据
    就像本案中的王某,他提供了自己组织施工、设备进场、支付工人工资等证据。你要记得保存:施工日志、材料采购单据、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现场照片视频等。这些都能证明"活是我干的,不是挂名公司干的"。

  2. 让发包方签字确认工程量
    王某很聪明,他让铜陵某公司(发包方)在《费用核算表》上签字确认了工程量。即使发包方不直接签字,也要争取让其工作人员(如本案中的张某)签字确认。不要觉得"对方不签字我就没办法",本案中福建某公司虽未在核算表上盖章,但法院根据其他证据(如施工图纸、监理报告)仍然支持了王某的主张。

  3. 额外工程要即时确认
    遇到合同外的增项工程(如本案中的签证单和堵漏工程),一定要当场让发包方或监理签字确认。不要怕麻烦说"下次一起算",拖久了对方可能不认账。本案中王某的10份堵漏确认单都有对方项目负责人何某等人签字,成为关键证据。

  4. 别被"合同无效"吓退
    很多人听说"借资质合同无效"就以为要不回钱了,大错特错!合同无效≠拿不到钱。法律规定:工程验收合格了,实际施工人照样可以要钱!本案中法院明确说:"合同虽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王某可以要求福建某公司付钱"。

  5. 质保金别傻等五年
    福建某公司想扣5%质保金五年,但法院说:合同都无效了,质保金条款也无效!而且工程都验收两年多了,必须马上付清。记住:工程验收合格后,质保金最迟也应该在两年内返还(法律规定防水工程质保期最长5年,但实践中常可协商)。

特别提醒:
如果你是实际施工人但借了别人资质,千万别等发包方主动找你!像王某这样,工程一验收就赶紧核算工程量,春节前农民工要工资时更是讨薪好时机(本案中铜陵某公司正是为解决欠薪问题才配合核算的)。

遇到发包方拖赖,收集好证据后马上起诉。别听他们说"你是和安徽某公司有合同,找他们要去",本案法院明确说:福建某公司明知王某是实际施工人,就必须直接向王某付款!

最后记住:法律保护的是"真干活的人",不是"挂名的公司"。你流的汗、垫的资,法律都帮你记着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