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时这样处理:机动车方承担60%赔偿责任-宁陵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423民初481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2年9月29日06时20分许,赵某驾驶车牌号XXX号轿车沿宁陵县滨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石桥镇南陈庄南地弯道处,与由北向南行驶吕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致吕某受伤住院治疗、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宁陵县公安局交警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载明该事故成因无法判定。法院结合证据,认定本次事故由吕某和赵某各自承担同等责任。此前吕某已起诉过两次,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了前期医疗费等损失。本次诉讼中,吕某又支付了后续检查费1201.55元,并申请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吕某未构成伤残等级,但建议误工期730日、护理期120日、营养期90日。赵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公司商丘某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2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但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已用尽。
判决结果:法院判令中国某公司商丘某分公司赔偿吕某各项损失共计115678.27元(含护理费、误工费等),同时驳回吕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50元由吕某承担50元、赵某承担1300元。
三、普通人遇到类似事故该怎么做?
核心提示:交警开"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证明别慌,法院会重新划分责任,机动车撞非机动车时,机动车方往往要多担责!
很多老百姓一看到交警出具"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证明就懵了,以为没法要赔偿了。其实完全不必担心!这个案子就给出了明确答案:即使交警说不清谁全责,法院也会根据现场证据重新判定责任比例。本案中,法院认为赵某(机动车司机)和吕某(电动车驾驶人)各负50%责任,但关键来了——因为是机动车撞非机动车,法院最终让机动车方多担10%责任,实际承担60%的赔偿!这就是法律对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特殊保护,记住这个"60%"很实用!
如果你遇到类似事故,务必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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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交警开不出责任认定书?马上自己行动!用手机拍下:- 车辆碰撞位置(特别是刹车痕、碎片散落点)
- 路口监控摄像头位置(向交警申请调取)
- 目击证人联系方式(哪怕只是路人)
本案中法院正是靠这些证据才敢"酌定"双方责任,没有证据你连主张权利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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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已赔付完毕"忽悠
保险公司常以"前期已赔过"拒绝再赔(本案中保险公司就辩称"无需再承担其他费用")。但注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是分阶段产生的,前期只赔了住院费,后续复查费、康复费照样能追要!
✅ 正确做法:保留所有票据(哪怕588元的检查费也要留发票),每花一笔钱就记清用途。本案吕某就是靠两张小票(6月11日588.2元、8月12日613.35元)成功获赔后续费用。 -
做鉴定要"精准打击"
很多人一受伤就急着做伤残鉴定,结果白花钱!本案吕某鉴定出"未构成伤残",法院直接判他自担700元伤残鉴定费。
✅ 聪明做法:- 先咨询医生"伤情可能达到几级伤残"(骨折、神经损伤等较易评残)
- 若医生说"大概率不构成伤残",就只做"三期鉴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
- 本案吕某只花600元做"三期鉴定",却获赔10万多元误工费(按每天161元×668天计算),这才是性价比之王!
最后划重点: 机动车撞电动车,即使交警说不清责任,法院通常会让机动车方多担责(50%变60%)。所以如果你是电动车一方,千万别因交警"无法认定"就放弃索赔;如果你是车主,出事后要主动配合调查——本案赵某一直没露面,结果1300元诉讼费全由他承担!记住:证据在手,不怕责任不清;专业鉴定,避免白花冤枉钱。遇到纠纷及时找当地律师分析案情,别等票据过期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