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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后管道问题开发商注销股东仍要赔偿 - 马鞍山恢复原状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马鞍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恢复原状纠纷
案号:(2025)皖0503民初408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07年4月10日,买受人李某与出卖人马鞍山某房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向马鞍山某房有限公司购买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的门面房,总价549800元。合同第十四条承诺:房屋交付时水、电即通;商业门面房不安装燃气管道。2011年11月30日,李某、钱某取得房产证。

2022年7月,李某、钱某因楼下业主杨某反映其门面房下水管道漏水(杨某称该管道属“违法建设”),双方发生纠纷。经鉴定,争议部位原给排水竣工图纸无给排水管道设置。法院判决李某、钱某败诉,需拆除管道、赔偿杨某律师费等合计16305元。李某、钱某上诉和再审均被驳回。

马鞍山某房有限公司于2000年2月25日成立。2019年12月25日,股东孙某申请公司简易注销时签署《承诺书》,承诺“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若违法失信由其承担责任”。本案审理中,孙某已向李某、钱某支付11065元。

法院判决结果:孙某需向李某、钱某支付5240元(用于补偿之前诉讼损失)和5000元(用于补偿经营损失),驳回其他赔偿请求(如住院费、精神损失费等)。

三、核心观点提示:遇到类似房屋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很简单:开发商“关门跑路”别慌,股东签了承诺书就得负责! 李某、钱某花了十几年才发现房子管道“先天不足”,楼下邻居一告就输,但最后让开发商股东孙某掏了钱。为什么?因为孙某注销公司时白纸黑字签了承诺书,法院认定“你说了算数,就得认账”。

如果你也遇到买房后房屋质量出问题(比如漏水、管道违规),开发商却已注销的情况,记住这三步:

  1. 先查“老板”有没有签字画押:公司注销时,股东常要签《承诺书》(去市场监管局查档案或“天眼查”APP就能看到)。如果写明“债务由我承担”,哪怕公司没了,也能直接告股东个人!本案中,孙某就是因为签了承诺书才赔钱的。
  2. 证据早留别拖延:李某、钱某吃亏在拖了十几年才处理管道问题。买房时合同、房产证要留好;发现问题立刻拍照、报警、找社区留记录;和邻居打官司的判决书、鉴定报告更要存档。这些是后期索赔的“铁证”,拖久了证据可能灭失(比如本案管道被锯断后才想起维权)。
  3. 索赔要“对症下药”:法院只支持直接损失(如诉讼费、合理经营损失),不支持“漫天要价”。李某、钱某要7.5万经营损失被砍到5000元,要住院费也被驳回——因为血压高和管道纠纷无直接因果关系。所以:
    • 算损失要有凭有据(比如停业期间的租金合同、维修发票);
    • 别加“精神损失”“住院费”等无关项目,反而让法院觉得你“不讲理”。

一句话总结:房子有问题,先盯紧开发商注销时的承诺书;证据留全、损失算实,股东跑不掉! 别学李某夫妇折腾三年才行动,早一步维权,少十倍损失。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