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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付清房款可办产权登记 - 马鞍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马鞍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503民初749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0年8月8日,陈某与安徽某公司签订一份《某某定购协议》,约定陈某购买某某房屋,建筑面积98.54平方米,总价89.2万元。协议要求陈某先付定金5万元,2020年9月15日前再付49.2万元,剩余35万元办贷款。当天,陈某刷卡支付5万元定金,安徽某公司开了收据。2020年8月13日,陈某母亲黄某刷卡代付30万元首付款,8月19日安徽某公司开了收据确认收款。2023年1月11日,陈某又通过母亲账户向花山区财政局指定账户转账10万元,马鞍山某公司开了收据。2022年1月,马鞍山某公司把房子交给陈某,陈某装修后一直住到现在。安徽某公司是马鞍山某公司楼盘的销售代理,这有法院生效判决证明。
2023年5月,马鞍山中院裁定受理马鞍山某公司破产清算,花山区法院指定管理人处理。陈某向管理人申报已付房款45万元(5万+30万+10万),要求办房产证。但管理人在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上只认15万元(5万+10万),说30万那笔没收到。2025年12月18日,陈某直接把剩余44.2万元打到管理人账户。房子在2023年2月已完成初始登记,没被查封或抵押。

法院判决结果:马鞍山某公司必须在15天内帮陈某办房产证过户手续,案件受理费由马鞍山某公司出。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开发商破产了,你交了大部分房款还住了进去,只要在打官司时把剩下的钱交清,法院就能帮你保住房子! 很多人以为开发商一破产,自己就血本无归,其实法律专门保护像陈某这样的普通购房者(尤其是自住刚需房)。下面用大白话教你几招:

1. 付款时,一定要“留证据、盯收据”

2. 开发商破产后,别慌!三步抢回主动权
很多购房者一听说破产就躺平,结果钱房两空。其实法律给了你“救命通道”:

最后提醒一句
开发商找代理卖房很常见(比如安徽某公司代理马鞍山某公司),代理收的钱也算开发商收的!但如果你把钱错付给个人账户或无关公司,法院可能不认。所以付款前务必确认:

房子是普通人的命根子,开发商破产不等于购房梦碎。证据留全+余款付清+证明自住,三步走稳,法律就是你最硬的靠山!如果遇到管理人乱扣房款,马上起诉——像陈某这样在法院“当场打款”,胜算更高。

(注:本文仅针对类似真实案例分析,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