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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违约金要按合同付款节点计算而非竣工日-临颍县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临颍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122民初396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2月28日,河南某公司与临颍县某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为临颍县文化路(颍青路~颍松路)道路改造工程。该工程于2018年5月9日竣工,2018年8月29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最终审定价款为4773279.4元。河南某公司已收2000000元,仍下余2773279.4元工程款未付。

2018年3月15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为临颍县中兴路(纬三路~繁昌路)道路、排水工程。该工程于2018年6月6日竣工,2018年9月30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最终审定价款为6238710.42元。河南某公司已收3500000元,仍下余2738710.42元工程款未付。

2018年6月30日,双方就临颍县颍青路(涵洞~新城路)路面修补工程签订施工协议。该工程于2018年6月25日开工,2018年6月28日竣工,最终审定价款为177530.28元。河南某公司已收45141.26元,仍下余132389.02元工程款未付。

2018年7月12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为临颍县文化路(铁东路~107国道)道路改造工程。该工程于2018年11月15日竣工,2019年8月16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最终审定价款为65806184.68元。河南某公司已收46780000元,仍下余19026184.68元工程款未付。

2018年10月16日,双方就临颍县城区公厕建设项目签订施工协议。该工程于2018年10月20日开工,2018年12月10日竣工,最终审定价款为812248.17元。河南某公司已收590000元,仍下余222248.17元工程款未付。

2019年3月19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为临颍县人民路(铁东路~107国道)绿化工程。该工程于2019年4月30日竣工,2020年4月15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最终审定价款为1220444.87元。河南某公司已收900000元,仍下余320444.87元工程款未付。

2019年3月11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为临颍县人民路(铁东路~107国道)照明工程。该工程于2019年6月11日竣工,2020年4月15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最终审定价款为2602901.71元。该工程款至今未付。

2019年9月16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为临颍县颍青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该工程于2021年8月13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最终审定价款为15890182.35元。河南某公司已收8000000元,现仍下余7890182.35元工程款未付。

2019年10月22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为临颍县人民路公交站。该工程于2019年11月26日竣工,2020年1月3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最终审定价款为281248.07元。该工程款至今未付。

以上九个项目工程,总计未付工程数额为35987588.69元,临颍县某局认可欠付工程款数额。

判决结果:临颍县某局需向河南某公司支付全部欠款35987588.69元,但违约金计算方式分两类:

  1. 对6个有明确违约金约定的工程(如道路改造、排水工程等),按合同约定付款节点逾期后起算,以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两倍计付违约金;
  2. 对3个无违约金约定的工程(路面修补、公厕、公交站),仅计算正常利息,按LPR单倍计付。
    同时临颍县某局需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三、核心提示:工程欠款纠纷这样处理才不吃亏

这个案子最值得关注的是:工程欠款的违约金不是从竣工日就开始算,而是要看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很多施工老板以为工程一验收完,欠款就该立刻算违约金,结果吃了大亏。

法院为啥这么判?关键三点要记牢:

  1. 违约金起算点看"合同约定"
    比如文化路道路改造工程合同约定:"竣工验收满壹年后支付20%",那么违约金就从"满壹年再加14天"后才开始算(2020年8月30日),而不是从2018年8月竣工日算起。类似地,中兴路排水工程因约定"竣工验收满壹年后支付",违约金从2019年10月1日起算。简单说:合同怎么写,法院就怎么算!

  2. 无违约金约定?只能要正常利息
    路面修补、公厕、公交站这三个工程,合同只写"决算后付清",没提违约金。法院就按法律规定,只给正常利息(LPR单倍),不能翻倍。教训:签合同时务必写清楚"逾期付多少违约金"!

  3. 利率标准已更新,别用老黄历
    自2019年8月20日起,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取消,全部改用LPR(每月20日公布新利率)。本案中2019年8月20日前的欠款按老利率算,之后的都按LPR算。现在打官司主张违约金,必须说"LPR"而不是"央行利率"!

遇到工程欠款,这样做才不吃亏:
签合同时盯紧"付款条款"

竣工后及时做三件事

  1. 保留验收报告、结算单等书面文件(本案中"三方审核定案表"是关键证据)
  2. 每次催款留痕迹(微信、函件等,证明你主动主张过权利)
  3. 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期就发《催款函》,避免对方拖过诉讼时效(一般3年)

起诉时精准计算违约金

特别提醒:
很多施工方以为"政府工程拖款正常,法院会偏向政府",但本案中临颍县某局承认欠款3598万,法院仍严格按合同判违约金。法律面前,政府和企业平等! 遇到拖欠别忍气吞声,该发催款函就发,该起诉就起诉——从本案看,从欠款到判决仅3个月,比继续等"财政拨款"快得多。

最后记住:施工合同是你的"钱袋子",签约时多花1小时审条款,事后能少跑1年冤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