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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垫付赔偿,肇事者需全额偿还 - 获嘉律师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获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案号:(2025)豫0724民初289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12月22日15时许,张某在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饮酒(66mg/100ml)后驾驶豫G号小型轿车沿某村南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徐某交叉口时,与郭某驾驶豫G号轻型厢式货车载王某沿徐某由西向东行驶相撞,相撞后,豫G号小型轿车又撞到某加油站洗车房,造成张某、郭某、王某受伤住院,电线杆、某加油站洗车房等物品受损,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处理,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3年2月17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郭某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无责任。郭某申请复核,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于2023年3月10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予以维持。

张某系豫G号小型轿车登记所有人,该车辆在中国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处投保有交强险。郭某驾驶的豫G号轻型厢式货车所有人为范某。2023年7月7日,范某、王某诉至法院,法院于2023年7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中国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支付范某车辆损失1000元、支付王某各项损失5871.98元。郭某诉至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于2023年9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中国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赔偿郭某各项损失共计174128.02元。此外,中国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还于2023年1月3日向郭某垫付医疗费18000元。

2023年8月13日、8月17日和10月26日,中国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依据上述生效判决向范某、王某和郭某分别支付了1000元、5871.98元和174128.02元,共计199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张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中国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支付理赔款199000元,案件受理费和保全申请费由张某负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 一旦被查出是酒后驾驶(包括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即使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了赔偿款,肇事司机也必须全额偿还给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通俗解释: 很多人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发生事故后全由保险公司买单。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如果你是酒后开车出的事,保险公司虽然要先垫钱给伤者,但事后一定会找你"算账",让你把垫付的钱一分不少地还回去!

为什么保险公司能追偿?

  1. 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如果驾驶人是"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赔偿后,有权向肇事司机全额追偿。
  2. 本案关键点:张某不仅是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开车(相当于无证驾驶),还喝了酒(66mg/100ml,超过20mg/100ml即属饮酒驾驶),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所以法院支持保险公司全额追偿。

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1. 千万别酒后开车:这是最根本的建议!喝了一杯酒就别碰方向盘,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现在查酒驾这么严,一旦被查,不仅要赔钱,还可能被吊销驾照甚至坐牢。

  2. 如果已经发生事故

    • 立即报警并配合调查,不要逃逸
    • 如实说明情况,不要试图隐瞒饮酒事实
    • 保留好所有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联系方式等)
  3. 如果收到保险公司追偿通知

    • 不要置之不理!本案中张某没出庭,结果法院直接缺席判决他赔钱
    • 及时联系专业律师咨询,看是否有协商余地
    • 即使确实要赔钱,也可尝试与保险公司协商分期付款,避免被强制执行
  4. 特别提醒:交强险的19.8万元赔偿限额(本案中的199000元)是保险公司垫付给伤者的,不是"免费午餐"。如果是你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这笔钱最终还是要从你口袋里掏!

血的教训: 本案中张某不仅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对方损失,还要额外向保险公司偿还19.9万元,加上诉讼费、保全费,损失惨重。如果他没酒驾,这些钱本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但因为喝酒开车,全部变成了自己的债务。

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别让一时贪杯,换来一辈子的经济负担。如果已经遇到类似问题,尽快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不要等到法院判决书下来才着急,那时可能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