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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房款开发商不签合同又把房卖给别人,购房者可全额退款-林州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林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581民初956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12月24日,陈某与林州某公司签订了林州恒大悦府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了1幢1单元303号楼房。认购书约定:签约时支付10000元定金,2018年12月25日前再付28288元(不含定金)并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分五期付清剩余房款。陈某按约定于2018年12月24日支付了38288元(含定金),但林州某公司未签正式合同。2019年6月23日,陈某又支付153153元,双方仍没签合同。此后陈某停止付款。签约时林州某公司承诺"可无理由退房"。后来陈某发现房子已被卖给他人并办理了房产证,多次找公司退钱都被推脱。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林州某公司10日内退还陈某已付房款191441元。

三、核心观点与实操建议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购房者以为"只签了认购书没签正式合同就拿不回钱",其实大错特错。我们用大白话讲清楚三个关键点,再告诉您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为什么陈某能拿回全部房款?

  1. 认购书就是"小合同",法律照样保护
    别小看认购书!只要写明了房子位置、价格、付款方式(比如本案中连每期付多少、什么时候付都写得清清楚楚),又盖了开发商公章,这就是有效合同。开发商承诺的"无理由退房"白纸黑字写在文件里,更是铁证。就像您在饭店交了定金订桌,饭店却把位置让给别人,您当然能要回定金。

  2. 开发商犯了两个致命错误

    • 错误一:收了钱却不签正式合同(本案拖了半年多)
    • 错误二:更把房子卖给第三方并办了房产证
      这直接导致陈某买房的目的彻底泡汤。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回已付款。
  3. 开发商"玩失踪"反而害了自己
    本案中林州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也不出庭,结果法院直接根据陈某提供的证据判其全额退款。很多购房者怕开发商躲着就不敢起诉,其实完全没必要——被告不到庭,法院反而更容易根据原告证据下判。

遇到类似情况,您该这样做:

✅ 第一步:证据收集要"三件套"

✅ 第二步:发函通知要"留痕迹"
别光打电话!用中国邮政EMS给开发商寄《要求履行合同通知书》(写明:要求15日内签合同或退款),在快递单上注明文件名称,保留寄送凭证。这一步看似简单,却是后续起诉的关键证据。

✅ 第三步:起诉时机要"赶早不赶晚"
本案陈某拖了6年才起诉其实很危险!法律规定:知道权利被侵害后3年内要起诉,超过时效可能败诉。发现开发商不签合同+工程停滞(比如售楼部没人、工地停工),马上做三件事:

  1. 查房子是否被抵押或另售(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
  2. 停止继续付款(避免损失扩大)
  3. 带齐证据找专业律师立案

⚠️ 特别注意两个误区:

最后说句大实话:买房时销售说的"无理由退房"十有八九是忽悠,但只要写进书面文件,就是法律武器。交钱前务必确认退房条款是否白纸黑字,口头承诺等于没说。遇到问题别忍气吞声,法律永远站在诚信守约的一方!

注: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判决,人物名称已做隐私处理。维权请以最新法律规定为准,个案详情需专业律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