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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拿到老板签字的结算单,拖欠工资可以直接起诉-芜湖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芜湖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2民终346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9年,刘某将某小区10号、13号楼、上海某项目的外墙涂料装饰等劳务工作交由穆某施工。2024年1月30日,刘某向穆某出具《工程结算单》一份,载明"一、某小区10号、13号楼工程总计300,000元(叁拾万元整),已付150,000元(拾伍万元整),剩余150,000元(拾伍万元整)(尽量找李某要,钱要到余款付清,要不到大年三十前付余款的一半75,000元,剩余部分2024年12月底付清)。二、上海某总计工程款686,000元,已支付651,800元,剩余34,000元(大年三十之前付清)"。结算单出具后,因穆某未能收到剩余劳务费184,000元,穆某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刘某支付穆某劳务费184,000元;刘某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某还需承担3980元二审诉讼费。

三、关键教训与实操指南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农民工兄弟都遇到过类似情况:给老板干完活,老板拖着不给钱,还说"没这回事"。但你看穆某为啥能赢?就靠一张老板亲笔签字的结算单!下面三点建议,帮你下次遇到欠薪时少走弯路:

1. "老板签字的纸条比口头承诺管用100倍"

很多人觉得"干活哪要签什么字,老板口头答应就行",这是大错特错!这个案子里,穆某能赢的关键就是刘某亲笔写的结算单,白纸黑字写着欠多少钱、啥时候付。哪怕刘某上诉时耍赖说"我没让你干活",法院照样判他付钱——因为法律讲"谁主张谁举证",穆某有证据,刘某拿不出反证,自然败诉。

你该怎么做:

2. "别信老板'再等等就给'的拖延话术"

刘某在结算单里写"尽量找李某要",结果钱没要到就赖账。但法院根本不吃这套——结算单上明明写了"要不到大年三十前付一半",这就是死期限!很多工友心软等老板"过几天",结果一拖好几年,最后可能过了3年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你该怎么做:

3. "法庭上光嘴硬没用,证据才是硬道理"

刘某上诉时喊冤"一审法院没管辖权",但因为他一审时没提,二审法院直接驳回。更关键的是,他全程没拿出任何证据证明"穆某没干活"或"结算单是假的",光靠嘴说当然输!

你该怎么做: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
农民工兄弟常觉得自己"没文化""不懂法"就该认栽,但法律最保护老实干活的人!你出力流汗的证据(哪怕只是一张手写条),就是你的"讨薪通行证"。别怕打官司——法院有免费法律援助窗口,立案费也就几十块(胜诉后老板出),而你可能要回的是全家半年的饭钱!下次遇到欠薪,记住三字诀:快取证、早起诉、别妥协,你的血汗钱,法律一定帮你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