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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要票据齐全否则赔偿打折-杞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杞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221民初660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3月24日10时06分许,杨某驾驶XXX8号小型轿车沿S316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某厂西门东侧处超车时,为了躲避相对方向行驶的汽车,撞到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搭载代某、韩某),造成刘某、代某、韩某三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2025年4月6日,杞县公安交警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代某、韩某无责任。代某受伤后于2025年3月24日至4月21日在开封市某医院住院28天,诊断为膝关节损伤、小腿损伤、胸部损伤、多发肋骨骨折等,花费医疗费23820.56元。经司法鉴定,代某多发肋骨骨折(6根)构成十级伤残,建议误工期60-120天、护理期30-60天、营养期30-60天。肇事车辆在阳光某公司投保交强险和2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法院判决:阳光某公司赔偿代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38200.96元;驳回代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过高部分的误工费、护理费等)。

三、核心观点:交通事故索赔,证据是关键!

这起案子看似简单,但代某原本索赔16万多元,最终只拿到13万多元,少了近3万元。为什么?关键就在证据不足!作为经常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发生车祸后,光喊“我受伤了”没用,你得拿证据说话!否则保险公司或法院可能直接砍掉你的赔偿。

1. 医疗费、检查费:票据一张都不能少

代某主张医疗费23820元,法院全支持了,因为她提供了医院的所有发票(包括住院费、门诊费、检查费)。但要注意:

2. 误工费、护理费:别乱写“天赚300元”,证据不足就按最低标准算

代某主张误工费每天300元(理由是种地收入高),但法院只按河南农业平均工资算:58857元/年 ÷ 365天 × 90天 = 14512元(她原要36000元)。为什么?

3. 伤残赔偿、精神抚慰金:鉴定结果很重要,但别狮子大开口

代某鉴定为十级伤残,主张精神抚慰金6000元,法院只支持5000元——因为结合伤情和当地生活水平,6000元偏高了。伤残赔偿金(84054元)倒是全支持了,因为计算标准明确(河南城镇居民收入×20年×10%)。
→ 你该怎么做?

4. 交通费、小杂费:没票就白搭!

代某要了1269元交通费,包括女婿的车票,但法院只认560元。为什么?法律规定,只赔“就医、转院”的交通费,且必须有正规车票。她女婿的探病车票、女婿的交通费,统统不算!类似地,鉴定买光盘花30元,有收据就支持;但要是口头说“打车花了50元”,没票就不赔。
→ 你该怎么做?

总结:3步教你稳拿赔偿
  1. 事故现场:立即报警,让交警出责任认定书(本案中杨某全责是关键)。
  2. 治疗过程:所有医疗行为索要正规票据,按医生建议做伤残鉴定。
  3. 索赔阶段
    • 误工/护理费:提供实际收入损失证明(别自己估);
    • 拒绝保险公司“扣非医保”套路(让他们举证);
    • 小额杂费也要票,否则法院可能直接砍掉。
      记住: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本案代某少赔3万,就因部分主张“空口无凭”。如果拿不准,早点咨询专业律师——别等票据丢了才后悔!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不构成法律建议。个案细节不同,处理方式需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