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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章签订合同债务由行为人个人承担,继承人需在遗产范围内清偿-新郑律师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新郑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案号:(2025)豫0184民初742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7月12日,韩某通过李某(已故)签订《工程合同书》,约定韩某负责安装位于郑州市新郑市蓝某项目处所需的板房,工程总造价约为370890元。合同上加盖了贵州某有限公司河南第二分公司公章,但经证实该公章系李某伪造。韩某与李某通过微信确认工程款总额为370890元,李某已支付100000元,剩余270890元未付。

2023年8月10日,韩某通过微信多次向李某催要板房款,其中2023年8月11日二人聊天内容为:"韩某:李某,款还没收到。李某:我问一下韩某:好的李某:兄弟,转过去了五万。韩某:5万太少了李某:过这两天再给你安排。韩某(发送结算单):这个是结算清单一共370890.8元,已付5万整,剩余320890.8元付的5万工人工资和运输费都不够。李某:上次给你转了五万,转十万了。韩某:一共就收到了5万上次是转了1万的保证金我交了1万的保证金给我退了你可以问一下你们会计……李某:当时打完款就让刘某通知你了,你再查一下你的账户……你核对一下,看这个电子回执单上面有一点错的地方没有,如果不错,就不可能退回来,只有转错了才会退回来这回执单是弄不了假的。韩某:这个受到了李某:好的";2023年10月31日,二人聊天内容为:"韩某:李某,款什么时候付??李某,当时约定的是干完一个月以内付清,现在干完都3个月了,如果迟迟付不了款,那我这边安排工人去把房子换锁了一共370890货款,已付10万整剩余270890元李某:这几天就该拨款了,再坚持一下兄弟。李某:不差这几天可……放心吧,少不了你一分钱";2023年12月11日二人聊天内容为:"韩某:不含税总价370890元,已经付了10万整,剩余270890元,李某你看能不能先给我少付点,等着急用钱……李某:好的"。

2023年9月7日,某乙公司与某甲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3年9月21日,某甲公司与李某签订《协议书》,李某作为项目部负责人对该项目进行全面承包管理。李某于2024年2月病逝,其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周某、周某乙、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吴某、周某丙。在另案中,李某甲、李某丙已向法院提交书面放弃继承声明。

法院判决:周某、周某乙、李某乙、吴某、周某丙应在继承李某遗产范围内支付韩某板房款270890元;驳回韩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有人伪造公司公章签合同欠了钱,人死了后债该由谁来还?法院的判决给我们三个重要提醒,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注意:

第一,伪造公章签的合同,公司不背锅,债主得找实际签字的人要钱
本案中,李某伪造贵州某有限公司河南第二分公司公章与韩某签合同,法院认定这合同对公司无效,债务应由李某个人承担。很多包工头、小老板以为盖个"大公司"的章就能让对方放心,其实这是大错特错!如果发现对方公章可疑(比如公司名称对不上、章子模糊不清),一定要当场核实:打114查公司电话,或者直接去公司注册地确认。签合同时最好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营业执照,别图省事只认公章。

第二,人死了债不消,但继承人只在"拿到遗产"的范围内还钱
李某死后,法院判决他的家人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还钱。这意味着:如果李某留了100万房子,家人要还27万;如果遗产只有10万,家人最多还10万,剩下的不用管。特别要注意的是,李某甲、李某丙因为提前写了"放弃继承声明",法院就判他们不用还钱。所以给两点建议:

第三,合同只管"直接交易的人",别指望"大公司"给你兜底
韩某想让某甲公司(大承包商)和贵州某有限公司河南第六分公司还钱,但法院说:你没和他们签合同,他们不认这个账。现在有些工程层层转包,最后干活的小老板以为"大公司"会管钱,结果大公司说"我只认直接合作方"。记住这个原则:谁和你谈生意、谁给你打款、谁签的字,你就只找谁要钱。如果对方是"项目负责人"之类的身份,务必让他出示公司授权书,别轻信口头承诺。

给普通人的实用建议

  1. 签合同前"三查":查身份证、查公司营业执照、查授权文件,缺一不可。
  2. 付款留痕:所有转账备注"XX项目工程款",现金支付必须打收条。
  3. 及时确认债务:像本案韩某那样,定期让对方书面确认欠款金额(微信截图也行)。
  4. 人出意外别慌:立即整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继承人。

最后提醒:工程欠款拖久了很难要回,超过3年可能彻底丧失胜诉权。发现对方拖欠,最好在2个月内发书面催款函,别等到人死了才想起来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