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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开发商跑路不办房产证?法院判令必须协助过户!-新密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新密律师


作为普通老百姓,买房是人生大事,但万一遇到开发商收了钱却“玩失踪”,不给你办房产证,该怎么办?别慌!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如何维权。这个案例特别典型——开发商搬走失联十几年,法院依然判决必须给买家过户。下面我就用大白话,把关键点讲清楚,让你以后遇到类似问题不再犯难。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3民初1051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05年3月14日,王某和许昌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王某买了新密市城区青屏大街与平安路交叉口东森凯悦园邸2号楼3单元3-4层东户的房子。合同约定:房子面积235.18平方米,每平方米1220.34元,总价28.7万元;开发商必须在交房后180个工作日内,把办证需要的材料交给房管部门备案。王某按约定付清了房款,开发商也开了发票(2005年3月17日开了一张28.7万元的发票,2008年1月28日又开了办证用的发票,显示面积调整为225.58平方米,总价27.5万元)。但后来开发商搬离新密市,王某怎么也联系不上他们,导致房子一直办不了房产证。实际上,这套房子原本就登记在开发商名下(房屋所有权证显示所有权人是许昌某公司)。

法院判决很简单:许昌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必须配合王某把房子过户到王某名下。案件受理费2803元也由开发商承担。

三、核心观点提示:遇到开发商不办证,三步走稳维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就算开发商跑路十几年,只要你证据齐全,法院照样能强制他们给你办证! 很多人以为“拖久了就白买了”,其实完全不是这样。下面我用最直白的话,教你遇到类似问题该怎么处理:

第一步:死死守住你的“证据包”

第二步:联系不上开发商?别干等,立刻行动!

第三步:起诉很简单,法院会“替你出头”

最后唠叨一句
很多街坊觉得“打官司费钱又费时”,但本案受理费才2800多元,开发商全部承担。更关键的是——房产证不办,房子就不是你的! 遇到开发商跑路,千万别认栽,赶紧按上面三步做。记住:法律永远保护老实交钱的买家,你缺的只是一个行动!(本文仅作普法,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