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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签了对方不付工程款能要利息吗-荥阳律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荥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2民初874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4月8日,湖北某公司与中建某公司签订了《郑州恒大山水城首期86#楼及周边地库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脚手架工程合同》;2021年12月湖北某公司按合同约定全部完工并办理了退场手续。双方因工程款支付产生纠纷,2024年2月1日湖北某公司将中建某公司诉至法院,2024年6月25日因工程价款需要鉴定,湖北某公司撤回了该案诉讼。撤诉后于2024年8月20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中建某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前支付第一笔20万元,9月30日前支付第二笔20万元,10月31日前支付第三笔20万元,11月30日前支付第四笔20万元,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483089.39元。协议签订后,中建某公司对最后一笔483089.39元经多次催要拒不支付。

法院判决:中建某公司10日内支付湖北某公司工程款483089.39元,并从2025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3.1%支付利息至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8546元由中建某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和解协议不是"空头支票",对方赖账不付,你不仅能要回本金,还能白赚利息!

很多包工头、小施工队遇到工程款拖欠,常以为"签个和解协议就完事了"。但你看本案:湖北某公司和中建某公司2024年8月谈好分5期付款,结果最后一笔48万没到账。法院不仅判对方付钱,还让从2025年1月1日开始算利息(利率3.1%,就是国家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相当于银行借钱的标准成本)。更关键的是,利息是自动触发的——只要协议写了付款截止日,到期不付,第二天就能算利息!

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招:

  1. 和解协议必须"带刺"
    别光写"某年某月付多少钱",一定要加一句:"若逾期支付,从应付款次日起按年利率X%支付利息"。就像本案约定2024年12月31日付最后一笔,没付就从2025年1月1日起算利息,法院直接照单全收。建议利率写清楚(参考当前LPR约3.1%),避免扯皮。

  2. 撤诉不等于放弃权利
    本案原告第一次起诉后因鉴定需要撤诉,但这不是认怂!撤诉后重新谈和解是聪明做法。记住:撤诉只是"战术调整",和解谈崩了随时能再告。千万别以为撤诉就"没戏了",法律给你的维权时间足足有3年(从约定付款日算起)。

  3. 催款留痕比催款更重要
    法院认定了"多次催要",关键在证据!微信、短信催款必须保存(别删对话!),电话催款用录音笔或手机录音(开头说清"我是XX公司XXX,现催要XX项目欠款")。像本案没留证据,利息只能从协议写的截止日第二天算;如果有2025年1月5日的催款记录,利息就能从1月5日开始多赚4天!

最后提醒:工程款拖欠不是"行业潜规则"。对方拖一天,你就能多赚一天利息(虽然3.1%不高,但48万本金一年也能多1.5万)。下次签和解协议时,把"逾期利息"写进条款,等于给钱款上了一道"保险锁"。真遇到赖账,别忍气吞声——协议就是你的"讨债令",该告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