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醉酒驾驶机动车事故中主责方赔偿比例大幅降低-中牟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中牟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122民初1197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9月10日晚9点多,刘某醉酒后骑电动两轮车,在郑州市中牟县琼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琼花路与广成街交叉口西150米处时,撞上郭某停在路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挂着临时牌照),导致两车损坏、刘某受伤。交警认定:刘某因醉酒驾驶承担主要责任,郭某因停车不当承担次要责任。刘某受伤后在中牟县某医院住院44天,花医疗费14037.37元、门诊费1121.63元,另在郑州某公司购买医疗仪器花2200元。经法院委托鉴定,刘某伤情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期100天、护理期50天、营养期50天,为此支付鉴定费1300元和检查费374元。郭某的车在中国某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额1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中国某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赔偿刘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12781.35元;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99元,由郭某负担2246元,刘某负担153元。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敲响警钟:醉酒驾驶出事故,就算对方也有错,你拿的赔偿也会“大缩水”! 刘某因为醉酒,虽获赔21万多,但若没喝酒,赔偿可能多出好几万。遇到类似纠纷,记住以下三点,避免“雪上加霜”:

1. 责任划分决定赔多少,千万别心存侥幸
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是索赔的“命根子”。本案中刘某主责(70%责任)、郭某次责(30%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外按30%比例赔商业险部分。关键提示:

2. 证据不全,赔偿直接“打折”
刘某能获赔,全靠证据扎实:医疗发票、交警认定书、伤残鉴定缺一不可。实操建议:

3. 醉酒驾驶的代价,比你想象的更重
刘某醉酒是“致命伤”:

遇到事故怎么办?记住三步:
第一步:安全第一

第二步:证据收集

第三步:别被保险公司“话术”忽悠

最后提醒: 酒后骑车≠安全!本案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醉驾同样担责。一次侥幸可能换来半生悔恨——刘某既受伤致残,又少拿赔偿,教训太深。安全出行,才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

注:以上内容基于真实案例改编,细节已做隐私处理。法律问题因地而异,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