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致合同无效,购房款必须全额返还-信阳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503民初1060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3月6日,原告郑某与被告黄某签订购房合同,约定郑某购买黄某开发位于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南街六层住宅楼二号楼三楼西房屋及车库一间,购房款为158,000元。合同签订后,郑某分四次累计支付给黄某购房款148,000元。剩余房款待交付房屋并完善相关手续后再付。后因黄某的叔叔黄某乙将该套房屋售于他人,致使郑某至今无法入住。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黄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5天内,把郑某已付的148,000元购房款全额退回来。案件受理费1630元也由黄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为什么合同无效?遇到类似问题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房子被“一房二卖”了,原合同直接作废,买家付的钱必须全退! 法院为啥这么判?因为黄某根本没权利卖这套房——房子是他叔叔黄某乙盖的,黄某自己不是房主,却偷偷把房子签给郑某,后来黄某乙又把房子卖给别人。这就像你借朋友的手机卖给我,结果朋友转头又卖给别人,我当然拿不到手机,你收的钱也得退回来。法律上这叫“无权处分”,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给遇到类似纠纷的朋友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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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前先查“房子底细”,别信口头承诺!
像黄某说“口头协议委托装修”,法院根本不认。买房时一定要:- 拉上卖家一起去房产局查档案(花几十块钱),确认房子是卖家名下的、没被抵押或查封;
- 所有口头约定(比如装修、交房时间)必须白纸黑字写进合同,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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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留证据,现金交易要不得!
郑某能拿回钱,全靠转账记录证明付了148,000元。你要是付现金?对方赖账你就哭吧!记住:- 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付款,备注写清楚“购房款”;
- 收据让卖家手写“今收到XX房款XX元”,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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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房子被卖了?别干等,立刻行动!
郑某催了黄某好几次没结果,就赶紧起诉。拖延只会让证据消失(比如房子转手好几手)。教你两步:- 先发书面《催告函》(微信、短信也行),写明“请X天内交房,否则起诉”;
- 超过期限不解决,直接带合同、付款记录去法院立案——简单纠纷走“简易程序”,3个月内就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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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钱打水漂,但得靠证据!
法院判“无效合同”后,双方必须互相返还:你退钱,卖家退房(但房已卖给别人,只能退钱)。关键是你得证明:- 钱确实付了(银行流水);
- 卖家根本没权利卖房(比如查房产局发现产权在别人名下)。
最后说句大实话:
农村自建房、小产权房买卖风险最大!像黄某这种“自己盖楼当开发商”的,十有八九产权不全。真要买:
- 优先选有《房产证》《土地证》的房子;
- 别贪便宜省中介费——正规中介会帮你验产权;
- 拿不准就找律师审合同(花小钱省大钱,别等出事才后悔)。
记住:房子是老百姓的命根子,手续干净比价格便宜重要一万倍!遇到“一房二卖”别慌,保留证据马上行动,法律永远站在守规矩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