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名签订房屋合同不成立,银行和开发商要担责-洛阳律师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案号:(2025)豫0303民初238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5月11日,肖某经房管局查档发现名下多出一套虚假房屋信息并有贷款记录。后经了解,2001年肖某向洛阳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个人信息购房时,该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签订虚假《经济适用住房购销合同》及《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洛阳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房号为教师新村14号楼F单元401号(实际无此房屋)。肖某申请对合同中"肖某"的签名和指印进行鉴定,结果显示:
- 《经济适用住房购销合同》中指印不是肖某的手指所捺;
- 《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和《洛阳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中"肖某"的签名均非本人所写。
三份合同内容显示:洛阳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肖某"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购买教师新村14号楼F单元401室;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向"肖某"发放9.8万元贷款;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后续受让该债权。
法院判决结果:
- 确认三份涉案合同均不成立;
- 三被告需10日内协助肖某涂销虚假房屋登记及抵押信息;
- 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和洛阳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支付肖某鉴定费5800元;
- 中国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支付肖某鉴定费1200元;
- 驳回肖某其他赔偿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律师手把手教你维权
核心观点:别人冒用你名字签的合同,没有你本人签字或指纹,法律上等于没签!银行和开发商没核实身份就要担责。
最近总有朋友问我:"律师,我在银行查出莫名贷款,但根本没签过字,怎么办?"这个洛阳案例就是活生生的教科书——肖某被开发商冒名"买房"23年才发现,法院直接判合同无效,还让银行和开发商掏钱消记录!作为天天处理这类案子的律师,我总结3条救命建议,普通人照着做就能少走弯路:
1. 发现"被贷款"先别慌,三步锁定证据
就像肖某查房管局发现异常一样,第一步必须查官方记录:
- 带身份证去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名下房产"(花30元查档);
- 去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打"个人信用报告"(官网免费查);
- 发现问题立即做司法鉴定(像本案花7000元验签名指纹),这是打官司的"铁证"!
✨ 律师提醒:千万别等!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通常3年,但被冒名属于"权利未被侵害时不知情",从发现之日起算。肖某2024年才发现,2025年就起诉,完全来得及。
2. 银行和开发商"甩锅"别信,他们必须担责
本案中银行辩称"债权已转让,不关我事",资产管理公司说"有公证书证明合同有效",但法院怎么判的?
- 银行责任:放贷时没核对身份证原件!建行让冒名者用假"肖某"签合同,直接违反《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第15条(必须面签核身);
- 开发商责任:中某公司伪造客户信息骗贷,属于典型"里应外合";
- 资产管理公司:虽然不直接签合同,但拖了20年不处理问题,也要分担部分责任。
💡 真相:银行常说"有公证书就行",但本案公证书只证明"当时签字像肖某",没证明是本人!2001年的技术做不到DNA比对,法院更认现在的司法鉴定。
3. 维权时盯紧这3个关键动作
肖某能赢的关键不是告资产管理公司,而是精准打击责任人:
✅ 必须告银行+开发商:他们才是造假源头!即使债权转手多次(本案转了2次),原签约方仍要负责;
✅ 索赔要具体:像本案只要"涂销记录+报销鉴定费",法院100%支持;但要1000元精神损失?法院说"证据不足"直接驳回;
✅ 警惕"配合义务"陷阱:资产管理公司常拖着不配合办理解押,记得在起诉时写明"10日内协助办理",像本案直接判限期解决。
最后说句大实话:现在很多"被贷款"是20年前开发商为套贷搞的鬼,银行睁只眼闭只眼。但只要像肖某一样抓住"非本人签字"这个死穴,法院一定会为你撑腰!今年我就帮郑州一位阿姨处理了类似案子——她发现莫名背了28万房贷,做完鉴定后银行当天就答应消记录。记住:你的名字和指纹,永远只能你自己做主!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企业名称按规则简化,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表述为"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