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欠款股东不证明财产独立需连带还债-郎溪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821民初276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豹子水电经营部是个卖水电器材、五金、建材的小店,老板是李某豹。江西某公司是建筑公司,由沈阳某公司100%持股。
江西某公司承包了郎溪碧桂园(江山赋)一标段项目。2021年左右,豹子水电经营部和袁某谈好供货事宜。2022年,江西某公司员工罗某余、沈某来店里谈采购,罗某余还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着"碧桂园二期江山赋项目,采购清单以实际收货为准,江西某公司罗某余"。
交易过程中:
- 罗某余在碧桂园平台发布采购需求(写明"仓库负责人:罗某余")
- 豹子水电经营部报价后送货到工地
- 罗某余或工地人员在销售清单上签字确认
- 2023年9月,豹子水电经营部开了17万余元发票给江西某公司
- 双方对账后,罗某余写下对账单确认欠款161804.8元,并注明"原件已收"
但江西某公司一直没付这笔钱,豹子水电经营部只好打官司。
法院判决结果:
- 江西某公司15天内付清161804.8元货款,从2025年8月1日起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付利息
- 沈阳某公司作为唯一股东,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起还钱)
- 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两公司承担
三、关键提醒:这样操作才能守住你的货款!
这个案子藏着两个救命锦囊,普通老板一定要看懂:
✨ 锦囊一:没签合同?这样留证据照样能胜诉!
很多人以为"没签白纸黑字合同就拿不回钱",但法院明确说:只要有完整证据链,事实买卖关系同样受保护!
- 正确操作:
✓ 每次送货让对方工作人员签字(像本案罗某余在销售清单、对账单签字)
✓ 保存微信/电话记录(本案关键证据:罗某余在平台发的采购单、聊天记录)
✓ 及时开发票并备注项目信息(本案发票金额与对账单吻合)
✓ 对账后必须书面确认(本案罗某余写的"原件已收"成关键证据) - 血泪教训:
江西某公司辩称"罗某余无权签字",但法院认为:他代表公司采购、工地用货、公司付过部分款,就是表里如一的交易!所以别怕对方抵赖,留好"人-货-钱"对应证据链才是硬道理。
⚠️ 锦囊二:遇到"一人公司"要债,股东跑不掉!
本案最大亮点:沈阳某公司没花1分钱打官司,却因一个疏忽被判连带还债!
- 法律真相:
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100%股权归1个股东),股东必须自证"公司钱和自己钱分得清",否则就要替公司还债!
(注:本案适用2018年《公司法》第63条,2024年新公司法已进一步强化此规定) - 实战攻略:
① 查股东:交易前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公司名查"股东信息"(本案查出沈阳某公司100%持股)
② 告股东:起诉时直接把股东列为被告(像本案豹子水电经营部追加沈阳某公司)
③ 逼举证:开庭时紧盯股东:"请出示公司审计报告证明财产独立!"(本案沈阳某公司拿不出证据直接败诉) - 重要提醒:
普通有限公司股东一般不用还债,但一人公司的股东就像"连体婴"——公司欠债时,股东得先证明"我和公司财务完全分开",否则法律直接认定要一起还!
💡 给生意人的最后叮嘱
- 对付"一人公司"要更小心:超过60%的货款纠纷涉及一人公司,务必在合同里写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3年时效是生命线:欠款从最后一次催款起算,超过3年再起诉可能彻底败诉(本案2023年对账,2025年起诉刚好在期限内)
- 员工签字别大意:要求对方提供授权书(如本案罗某余身份证写明"代表江西某公司")
一句话总结:货款被拖别慌!没合同有证据照样赢;遇到"一人公司"欠钱,股东捂紧钱包也得还。记住:签字留痕+查清股权+及时催款,才是守住血汗钱的黄金法则。
(注:本文仅解析公开判例,具体案件请结合实际情况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