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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保交强险的车主需先赔交强险限额再按责任分担-霍邱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霍邱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很多街坊邻居问我:“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没买交强险,我该怎么维权?”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来给大家讲清楚。这个案子特别典型——一位老人骑电动车被撞伤,对方车主没给车买交强险,最后法院判对方多赔了好几万。我尽量用大白话解释,保证您看完就明白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522民初711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法院认定的原话,我稍作改写):
2024年12月7日上午9点,熊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在霍邱县河口镇街道上由东向西开,到河口中学门口时,刮蹭了前方陈某骑的无号牌电动两轮车,导致陈某摔伤、两车损坏。交警认定熊某负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陈某当天被送到医院,诊断出胸椎压缩性骨折、尾椎骨折等伤,住了11天院。后来鉴定显示:陈某的伤构成九级伤残,需要休息180天、护理90天、加强营养90天。熊某事发后垫付了15000元医疗费,但双方对赔偿金额一直没谈拢,陈某就把熊某告上了法院。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熊某总共赔陈某165645.63元(已经扣掉了垫付的15000元)。这笔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但没按陈某最初要的18万多全赔——因为陈某自己也有责任,法院按比例减了部分费用。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为什么这样判?您该怎么做?

关键点就一句:没买交强险的车主,先赔交强险限额(18000元医疗费+18万伤残赔偿),超出部分再按责任比例算!
这个案子最值得普通人注意的是:熊某的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法院明确认定),但他没依法买交强险。结果法院直接要求他先“假装买了交强险”,在交强险的18000元医疗费限额和18万元伤残赔偿限额内全额赔给陈某。超出限额的部分(比如医疗费多出的几千块),才按熊某70%、陈某30%的责任比例分摊。

为什么这么判?给您划重点:

  1. 交强险是“保命钱”,不买就自掏腰包!
    很多人以为电动车不用买保险,但法院说了:如果车辆被认定为机动车(比如速度、重量超标),就必须买交强险。熊某没买,等于把“国家强制的保险兜底”责任转嫁给自己。所以法院先让他赔满18000元医疗费限额——哪怕实际医疗费才1万多元,他也得按限额赔足。
    ✅ 您该怎么做:

    • 买车时先查清楚是不是“机动车”(去车管所或交警队问);
    • 是机动车就必须买交强险!不买的话,出事故后您得自己扛18万限额的赔偿,血亏!
  2. 60岁以上老人也能要误工费,但要“打折”!
    陈某66岁,熊某说“退休了没收入,不该赔误工费”。但法院查实她一直在种地,就支持了误工费,只是按60%比例计算(因为年龄大了,干活能力减弱)。
    ✅ 您该怎么做:

    • 老人出事故如果还在干活(种地、摆摊等),保留收入证据:村委会证明、卖菜记录、邻居证言都行;
    • 别信“超龄不赔”的说法!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打折”支持,但必须主动举证。
  3. 精神抚慰金会因责任比例减少
    陈某要1万元精神损失费,但因为她自己也有30%责任,法院直接砍到7000元。
    ✅ 您该怎么做:

    • 事故中您有责任(比如没戴头盔、闯红灯),索赔时别狮子大开口,法院会按比例减;
    • 责任认定书出来后,第一时间核对责任划分是否合理,有疑问3天内申请复核!

最后给所有人的实操建议:

记住:交通事故不怕对方赖账,就怕您不懂规则!交强险这道“安全阀”是国家给您的护身符,对方不买=主动送您“赔偿加成”。下次骑电动车出门前,花10分钟确认两件事:我的车算不算机动车?对方车牌清不清楚?保准少吃大亏!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公益整理,旨在普法。个案细节复杂,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律师。
(注:文中陈某、熊某等名称已按司法惯例隐去全名,医院等机构名称保留必要信息以确保事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