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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字就要担责,别想事后推给他人-颍上县律师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颍上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26民初913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11月8日,林某(原告)和王某(被告)签了一份《工程联系单》,约定王某把"颍上某小区楼"的入室防盗门工程交给林某做,要求做757个门,每个340元包工包料,工期30天。林某实际做了753个门,王某在2020年4月11日打收条确认收到753个门(收条写"749合+4合")。王某分两次付了7万元定金,剩下的18万多一直没给。

王某在法庭上说:"这活儿是戴某挂靠某公司干的,我只是戴某雇的工地小工,签合同时是戴某让我代签的,林某知道真正的老板是戴某!"他还说林某送门晚了、门的质量不对、也没按约定安装,应该扣钱。

法院查了证据后认定:这份《工程联系单》就是正式合同,而且属于"包工包料"的承揽合同(不是单纯卖门的买卖合同)。虽然王某说自己是替戴某签字,但没拿出戴某授权他签字的证据,林某也不认这个说法。法院最后判王某必须付清剩余186020元,还要从2025年5月12日起按年利率3%给利息,直到钱付完为止。驳回了林某其他关于高额利息的要求。

三、关键教训:签了字就得负责,三招教你避坑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藏着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大坑":你以为只是帮忙签字,结果法院说你是老板! 很多人以为"我没拿钱""我只是小工"就能推掉责任,但法院根本不吃这套。结合这个案例,给大家三条保命建议:

1️⃣ 签字前先搞清"我到底在当谁"

王某最大的败笔是:签合同时没写清楚"我是戴某的员工"或"此签字经戴某授权"。普通人常犯的错误:

2️⃣ 收货单别只写"收到",要写清门好不好

王某说林某送的门质量不对、也没安装,但法院没信他,因为:

3️⃣ 别信"老板跑路我就不用付钱"

王某一直咬定"钱该戴某付",但法院说了:合同是你签的,林某就有权找你要钱! 即使真是戴某雇你,你付完钱还能找戴某追偿,但不能直接拒付。
血泪教训
⚠️ 别替人背锅!工地小工、仓库管理员签收材料前,一定要让老板签授权书;
⚠️ 付钱要留痕迹!王某用支付宝付了2万,法院就认了;但他说"戴某现金付了5万",没收据就不认。

最后提醒:这个案子拖了5年才打官司,王某明明2020年就该付钱,硬是拖到2025年——法院都看不下去了,直接判他赔利息。记住:欠钱不还超过3年,对方告到法院,你大概率得认栽!遇到纠纷别装死,该谈的早点谈,该留证据的马上留,签字前多问一句"这责任算谁的",能省你一辈子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