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扣除非医保用药需举证-天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天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181民初700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2月24日12时43分许,卢某驾驶车牌号为皖MM19小型普通客车,在滁州市天长市S204线与新河路交叉路口南侧与陈某驾驶的皖M4365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该事故经天长市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认定,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皖MM19**车辆在中国某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2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已垫付18000元。

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往天长市中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肱骨外科颈骨折,2024年1月5日出院,出院医嘱为门诊复查1月1次等,陈某于2025年1月17日至1月20日期间在天长市中医院进行内固定取出手术。陈某本次共住院治疗15天。

法院委托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对陈某的伤残等级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该鉴定机构于2025年11月17日出具的鉴定意见为,陈某因交通事故致左肱骨外科颈粉碎性骨折,经治疗后遗留左肩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不足50%),构成十级残疾,误工期24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陈某支付鉴定费2200元。

法院最终判决中国某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赔偿陈某163817.99元(已扣除前期垫付的18000元),同时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案件受理费。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一句话记住关键点:保险公司说要扣"非医保用药"?先让他们拿出证据来!

很多交通事故受害者都遇到过这种情况:保险公司理赔时说"要扣20%非医保用药",还说这是"行业规矩"。但这个案子明确告诉我们:保险公司不能光嘴上说说就要扣钱,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证明哪些药是"非医保"、具体多少钱,否则法院不会支持!

遇到类似事故,记住这5点帮你多拿赔偿:

  1. 看病票据一张都别扔
    住院记录、用药清单、门诊发票,连挂号单都要留好。本案中保险公司想扣医疗费,但拿不出"哪些是非医保药"的证据,法院直接按实际发票金额判赔。特别提醒:出院时主动找医院要详细的"费用清单",上面会标明每项费用是否医保范围。

  2. 伤残鉴定别自己随便做
    本案中陈某的伤残是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的,保险公司想推翻都没门。如果你伤势较重(如骨折、关节功能受损),千万别直接跟保险公司签和解协议!先咨询医生是否可能构成伤残,必要时通过法院委托鉴定,这样结果更有法律效力。

  3. 务农收入要"双证明"
    保险公司曾质疑"陈某不是务农的",但陈某拿出了村委会证明+土地承包证,法院就按农业标准判了误工费(每天191.4元)。如果你是种地的、养猪的、跑运输的,既要村里开证明,又要准备承包合同或经营执照,光说"我在种地"可不行。

  4. 头盔问题要早留证据
    保险公司曾辩称"如果没戴头盔要减轻责任",但交警认定书没提这点就没被采纳。发生事故后第一件事:用手机拍现场照片,特别是自己是否戴头盔、车辆损坏情况。如果被认定全责,但对方明显也有错(如闯红灯),一定要在事故认定阶段就提出异议!

  5. 小额费用没票据也能要
    陈某没交通费票据,法院还是判了150元。像交通费、护理用品这些小额支出,即使票据丢了,也要如实告诉法官大概花了多少、为什么花(比如"每周复查打车3次,每次20元"),法官会酌情支持。

特别提醒:

最后划重点:交通事故赔偿中,保险公司说"按规定要扣钱"时,一定要反问:"规定哪条?证据给我看"。根据这个案例,只要证据扎实,该赔的一分都不会少!遇到争议及时找专业律师分析,别让"行业潜规则"白白吞掉你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