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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怎么办?分期协议后拖欠需付本金利息-凤阳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凤阳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很多朋友咨询“别人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特别是签了分期还款协议后对方还拖着不给的情况。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的凤阳法院判例,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遇到类似纠纷,你该注意什么、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文章不讲法条堆砌,只说实用干货,看完你就知道下一步该干啥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126民初957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说这个案子发生了啥(直接照搬法院认定的事实,但按要求改了人名和公司名):
陈某某向王某某经营的许某有限公司供应环保油,由于欠款未付清,2018年4月14日,王某某向陈某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款金额为105,689元,在规定期内3年内还清。同日,甲方陈某某和乙方王某某还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书一份,约定甲方与乙方为供货关系,甲方为乙方供应商,乙方欠甲方供货款总金额为105,689元,乙方承诺从2018年8月30日至2021年8月30日付清全部欠款。协议书还约定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所欠的欠款,乙方应负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立即起诉乙方,乙方并要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欠条和分期还款协议书出具后,王某某归还了1000元,由于余款至今未付,陈某某起诉来院。

法院咋判的?
简单说:王某某必须还陈某某104,689元(本金)+13,333元(利息),总共118,022元。法院还明确说,如果王某某到期不给钱,还要多付“拖款利息”(法律上叫“迟延履行利息”)。

三、核心观点:遇到欠款不还,这样处理最省心!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藏着3个关键点,能帮你避免“钱没要回来,还白花时间”的坑。我用“人话”给你捋明白:

1. 分期协议不是“缓刑书”,到期不还就得吃利息!
很多人以为:“签个分期协议,对方慢慢还就行。”大错特错!法院判决明确说了:王某某承诺2021年8月30日前还清,结果拖到2021年9月1日还没给,陈某某就能从这天起算利息(按银行LPR利率,当时是年化3.85%)。重点来了:

2. “对方跑路”不用慌,法院能帮你“远程追债”!
案子中王某某直接不露面(法院传票都送到了,他无理由缺席),但法院照样判他输。为啥?因为陈某某提供了铁证三件套:欠条+分期协议+还款记录(还了1000元的证据)。实操建议:

3. 本金+利息都能要,但计算方式有讲究!
陈某某要了13,333元利息,法院全支持了,因为:

最后说句大实话

欠钱不还太常见,但90%的人输在“证据不足”和“拖太久”。记住这3步:

  1. 签协议时:写死金额、还款日、违约责任(例:“逾期按年3.85%付利息”);
  2. 对方拖款时:发书面催款通知,保留证据;
  3. 超期3个月:别再求人,直接找律师起诉——诉讼费才一千多,但能拿回本金+利息,比干耗强百倍!

这次凤阳法院的判例就是个活教材:白纸黑字的协议+简单催款动作,就能稳赢官司。下次遇到欠债不还,别光发愁,按这个路子走,你的钱大概率能回来!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例解读,个案细节可能不同,遇到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