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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事故逃逸负全责需赔全部损失-桐城律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桐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881民初765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月13日早上6点49分,章某骑着桐城备案号136476的二轮电动车,沿桐城市双港镇西濠路由北往南行驶到银杏花园小区门口时,与从小区左转弯上路的屠某骑的桐城备案号056616二轮电动车撞上了,两人均受伤。事故发生后,屠某直接骑车离开了现场。桐城市交警认定屠某负全部责任,章某无责任。
章某被送到桐城某医院住院41天,诊断出右侧多根肋骨骨折、右肾挫伤、右脚多处骨折等伤。后来又多次去桐城市某医院、桐城某医院和安庆市某乙医院复查。经鉴定,章某构成十级伤残,需要休息120天、护理60天、加强营养90天。两人的电动车都是非机动车(没上机动车牌照),也没买保险。屠某之前垫付了12,000元医疗费。

法院算出来章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近1.5万元、住院伙食费1640元、误工费2.3万元(按种地收入算)、护理费9354元、残疾赔偿金近10万元等,总共16.1万余元。判决结果:屠某要再赔章某14.9万余元(已扣掉垫付的1.2万元),同时承担1600多元诉讼费。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街坊以为"电动车不是机动车,撞了人不用赔",或者"交警判我全责我肯定不服",结果吃了大亏。作为天天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我用大白话给你划重点:

1. 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就是"铁证据",别轻易说"不认"!
屠某在法庭上一直喊"交警枉法""对方超速",但拿不出监控或证人证明。法院直接说:没有真凭实据,就按交警写的判! 如果你真觉得责任划分不对,记住:
✅ 事故现场立刻报警,让交警出认定书;
✅ 对认定书不服,3天内向交警队申请复核(不是口头吵);
❌ 别学屠某——光嘴上说"不认",却拿不出证据,最后赔得更多。

2. 跑?越跑责任越大!
屠某逃逸是被判全责的关键原因。法律上叫"肇事逃逸",相当于自己把"全责"铁锤砸实了!普通人记住:
✅ 出事故后先救人、报警,哪怕只是小擦碰;
✅ 拍好现场照片(车辆位置、伤痕、路面标线),比10个证人说话都管用;
❌ 绝对别开车跑!赔10万也比担"逃逸"罪名强。

3. 非机动车也要赔钱,别幻想"不关我事"!
很多人以为"电动车不算车,撞了白撞",大错特错!法院明确说:非机动车撞人造成损害,该赔一分不能少(依据《民法典》1179条)。章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甚至精神损失费都赔到了,就是因为:
✅ 保留所有票据:医疗发票、修车发票、买拐杖的收据(章某的助行器109元都赔了);
✅ 误工证明要实在:章某用土地承包证+村委会证明,法院才按种地收入算误工费;
❌ 别信"私了"口头承诺!屠某垫了1.2万还闹上法庭,真要赔钱必须打收条写清用途。

4. 最后给两个救命建议

说白了:电动车不是"免赔金牌",撞人后跑更不是"聪明做法"。留证据、认责任、该赔钱就依法赔——这才是普通人止损的唯一正道!
(注:本文仅分析个案,具体问题请带材料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