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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未及时过户出事故,原车主不担责;实际车主没买交强险需全赔 - 濉溪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濉溪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621民初732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5年1月7日早上8点多,薛某开着一辆小轿车在濉溪县G343国道上由西向东跑,到了四铺镇三铺街红绿灯东边,先撞上赵某停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接着又撞上储某骑的电动三轮车。结果三辆车都坏了,储某也受伤了。交警查完认定:薛某全责,赵某和储某都没责任。
张某是这辆小轿车的“户口本”上写的车主(登记所有人),但早在2022年11月,他就把车1万块钱现金卖给了薛某。因为薛某没办宿州的居住证,过不了户,两人就在2023年6月补签了卖车合同,写明“从2023年6月1日后,车出事故全归薛某管”。张某还多次微信催薛某去审车、买保险,但薛某一直没办。
储某受伤后,2025年1月到3月住了64天医院,做了左脚踝骨折手术,花了19205.3元;6月又住院7天取钢钉,花了3341.99元,总共花了2万多医疗费。经鉴定,他左腿落下十级伤残,误工要135天左右,护理75天,营养105天。他种地为生,有13亩多承包地。
储某修车花了4000元,但只拿出购车收据(2023年花6500元买的),没照片也没专业评估。薛某只认1500元损失,储某坚持要3000元。
关键问题是:这辆车一直没买交强险(国家强制要求的保险)。

法院怎么判的?
简单说:

  1. 薛某一个人赔储某17万多元(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误工费等);
  2. 张某一分钱不用赔;
  3. 储某自己多要的2万多块没支持。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3个血泪教训
这案子看着简单,但藏着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我们经手过上百起事故纠纷,用大白话告诉你:

教训1:卖车后别偷懒!过户拖一天,风险多一分
张某为啥能全身而退?因为他留了“铁证”:

教训2:买车不买交强险?出事全得自己扛
薛某赔17万的根源就一条:车没买交强险!法律白纸黑字:

教训3:事故后索赔别乱要,证据决定能拿多少钱
储某本来要19万,法院只支持17万,差在哪儿?

最后叮嘱
这案子给所有车主敲响警钟:

记住:事故无小事,守法是底线。车管所10分钟能办完的过户,别等到进法庭才后悔!(注:本文仅针对类似案例解读,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