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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改装超载不必然免除商业险责任法院可调整超标电动车事故赔偿比例-当涂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当涂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0521民初553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5年3月21日9时11分,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445省道行驶时,车头右侧与杨某乙驾驶的无号牌三轮轻便摩托车左侧发生碰撞,货车随后又撞上道路隔离栏、花坛及警示灯杆,造成杨某乙、杨某甲受伤,多处设施及车辆损坏。事故经交警认定:高某负主要责任,杨某乙负次要责任,杨某甲无责任。杨某甲送医抢救1天后,因特重型颅脑损伤死亡。高某是杨某雇佣的司机,事发时正在干活;肇事货车实际车主为杨某,挂靠在安庆某运输有限公司名下,并在中国某有限公司安庆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商业三者险。

法院判决:中国某有限公司安庆市中心支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刘某等5人(死者杨某甲的配偶及子女)损失326681.33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普通人遇到类似事故该怎么做?

核心提醒:改装超载≠保险公司不赔,超标电动车出事责任比例可争取更公平!

很多老百姓遇到交通事故时总被"车辆改装"吓住,以为保险公司肯定不赔商业险。但本案直接打破误区:

  1. 改装超载不必然免赔商业险
    保险公司常以"车辆改装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拒赔商业险。但法院明确:必须证明两点——

    • 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普通增加不算);
    • 该增加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
      本案中,鉴定报告显示货车虽有改装超载行为,但不构成"危险显著增加"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因此保险公司仍需在商业险内赔80%!
      ✅ 您该怎么做:若保险公司以改装为由拒赔商业险,立即要求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别轻信保险公司单方说法。
  2. 超标电动车出事责任比例可争取更大权益
    杨某乙骑的"三轮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但法院认为:

    • 老百姓买车时根本不知道它是"机动车";
    • 交管部门也没把它当机动车管理(无需驾照、不挂牌);
    • 按机动车判70%责任对普通人太不公平!
      最终法院突破常规,判保险公司商业险承担80%责任(通常只认70%),给受害者多争取10%赔偿。
      ✅ 您该怎么做
    • 买电动车时保留商家"按非机动车销售"的证据(如说明书、广告页);
    • 若被认定"次要责任",强调您主观不知是机动车,要求法院按公平原则提高对方赔偿比例。
  3. 这些赔偿项目别白忙活

    • 办理丧事费用:法院明确说已包含在丧葬费里,额外主张不支持;
    • 无门诊记录的医疗费发票:保险公司会拒赔,务必保存每次看病的病历;
    • ICU护理费:即使人在重症监护室,家属陪护的护理费也能要(本案支持155元)。

最后叮嘱

关键一句话:车辆改装超载不等于商业险免赔,法院会看是否"显著危险+直接因果";您买的"电动车"即使被鉴定为机动车,也能争取更高赔偿比例——当涂县法院已用判决告诉您:法律要保护普通人的合理预期!

(注:文中"刘某"指死者配偶,"杨某"指追加被告车主,"安庆某运输有限公司""中国某有限公司安庆市中心支公司"等企业名称已按规范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