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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事故 同等责任 下非机动车方如何多获赔?-五河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五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322民初338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7月18日17时50分,刘某甲驾驶三轮电动车,沿五河快递物流产业园内部道路由南向北驶入蚌埠市五河县兴漴路机动车道时,与沿兴漴路由西向东刘某乙驾驶的"本田"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甲受伤及车辆受损。五河县某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甲和刘某乙各负同等责任。

刘某甲受伤后住院25天,花去医疗费43,089.10元。经鉴定:刘某甲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2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法院核算其总损失为183,179.10元(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

判决结果

  1. 保险公司(中国某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刘某甲152,540元;
  2. 保险公司在商业险内赔偿刘某甲18,383.46元;
  3. 刘某甲自己承担剩余损失及453.28元诉讼费。
    最终刘某甲实获赔170,923.46元(注意:虽然事故认定"同等责任",但刘某甲实际获赔比例达93%)。

三、关键教训:遇到类似事故,这样做不吃亏!
这个案子看似普通,却藏着3个救命细节!很多电动车骑手因不懂规则,白白少拿几万赔偿。以下用大白话教你避坑:

✅ 重点1: "同等责任"不等于"各赔一半"!

交警说"你俩责任一样",但法院可能让汽车方多赔!

✅ 重点2: 要赔钱?证据缺一不可!

刘某甲最初要赔22万,但法院只支持17万,就因3项证据不足:

✅ 重点3: 对方车坏了?别慌!保险公司一般不能找你赔

本案中,保险公司赔了刘某乙的车损后,转头要刘某甲赔4万多——法院当场驳回

💡 终极行动清单(照着做少输几万)

  1. 黄金48小时:报警拿事故认定书→拍医疗票据→记录收入证明;
  2. 不做3件事:不签"私了协议"、不口头承诺赔偿、不删除事故现场视频;
  3. 必须做2件事
    → 伤情较重立即做伤残鉴定(选法院备案机构);
    → 把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全告上(本案漏告车主,刘某甲少赔了18,383元)。

律师提醒:本案刘某甲因证据扎实,"同等责任"下仍获赔93%。但现实中,很多人因一张发票、一份工资单没留,白白损失数万元。记住:交警定责只是开始,法院判赔才是终点!遇到事故别忍气吞声,该留的证据一个都不能少。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姓名及企业名称已按规范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