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送餐撞人平台公司要担责,保险公司格式条款免责无效-宣城律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802民初719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3月15日,杨某驾驶雅迪牌二轮电动车,沿宣城市宣州区昭亭路金碧花园小区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昭亭中路与宛陵西路交叉口时左转逆向行驶,导致沿宛陵西路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的陶某驾驶小刀牌电动车避让不及摔倒,造成陶某受伤。交警认定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陶某无责任。陶某经医院诊断为右胫骨平台骨折、右膝半月板撕裂等,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60日。事发时,杨某是江苏某有限公司的骑手,正在配送美团外卖订单。江苏某有限公司为骑手在中国某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45万元),但保险单特别约定中称"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不赔"。
法院判决:中国某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赔偿陶某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48,482.75元;驳回陶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骑手撞人别慌,三步锁定赔偿责任人
很多老百姓遇到外卖骑手撞人事故,第一反应是"只能找骑手个人赔",或者看到保险公司拒赔就放弃维权。本案的核心教训是:平台公司必须兜底,保险公司不能拿格式条款糊弄人! 以下三招帮你高效维权:
第一步:锁定"背后老板",别被骑手个人误导
骑手送餐时撞人,平台公司必须担责!本案中,杨某是江苏某有限公司的骑手,事发时正在配送美团订单(有订单记录为证)。法院明确: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员工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受伤,由用人单位赔偿。即使骑手和平台签的是"外包协议",只要实际接受平台管理、按平台指令干活,平台公司就跑不掉。
✅ 行动指南:
- 事故后立即向交警索要《事故认定书》,要求写明骑手所属平台公司名称(如美团/饿了么合作公司);
- 通过骑手制服、配送箱标识、APP接单截图等证据锁定平台公司,直接把平台公司列为被告,别只盯着骑手个人。
第二步:撕掉保险公司"免责陷阱",格式条款没提示就无效
保险公司常以"保单约定不赔营养费、护理费"为由拒赔,但本案法院一锤定音:免责条款必须用特殊字体+专人讲解,否则不算数! 江苏某有限公司投保时,保险公司把"不赔营养费、护理费"等免责内容和其他条款印得一模一样,也未向骑手或平台公司口头说明,法院直接认定这些条款无效。
✅ 行动指南:
- 收到保险公司拒赔通知时,立刻要求对方出示"已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的证据(如签字确认的免责条款告知书);
- 若对方拿不出证据,坚决主张"条款无效",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都应赔偿(本案法院明确支持了这些项目)。
第三步:证据收集要精准,工资流水决定误工费
很多人误以为"没住院就没损失",其实门诊治疗同样可索赔。本案陶某是门诊治疗,但法院支持了150天误工费、90天护理费。关键点在于:
- 误工费:必须提供事故前12个月工资流水(本案陶某提交了银行流水和个税记录),单位后续发的工资要如实扣除(如陶某事后收到部分工资,法院从赔偿金中扣除了);
- 医疗凭证:门诊发票、辅助器具发票(拐杖、护膝等)缺一不可,没发票的费用法院不认(本案陶某提交了所有票据才获支持);
- 伤残鉴定:十级伤残是索赔关键,务必在治疗终结后3个月内申请鉴定。
✅ 行动指南: - 事故当天起,保留所有医疗票据、购药记录、辅助器具发票;
- 向单位索要盖章的《收入证明》和事故前后工资流水,模糊写"月入5000元"的证明法院不认!
最后提醒:
- 别被"诉讼复杂"吓退:本案法院为减少诉累,直接判决保险公司向伤者赔钱,你不用等平台公司先赔;
- 时效要牢记:人身伤害索赔时效为3年,从受伤日起算,拖延越久证据越难收集;
- 警惕"私了陷阱":骑手或平台说"私了给5000元",可能远低于实际损失(本案总赔偿近15万),先做伤残鉴定再谈赔偿。
遇到类似事故,记住这句口诀:"骑手撞人找平台,保险拒赔看条款,票据工资全留好,法院支持合理款"。你的健康损失,不该为平台和保险公司的"文字游戏"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