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他人承诺还款后拒不履行需依法承担责任-阜阳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处理了不少类似纠纷,发现很多老百姓对“别人答应替人还钱,结果自己不还”的情况很困惑。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完的真实案子,手把手教你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语言绝对大白话,保证您看完就能明白!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02民初1755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根据法院认定内容改写,通俗说就是发生了啥):
被告张某是案外人刘某的妻子,被告刘某(作为哥哥)是案外人刘某的同胞哥哥。2023年4月,案外人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阜阳警方抓了,他骗了原告苏某70万元办加油站的事。在案子调查过程中,张某和刘某(哥哥)凑了50万元退给苏某,还为了帮案外人刘某争取轻判,专门在2023年9月8日给苏某写了一张欠条。欠条上白纸黑字写着:“我们俩替刘某还苏某剩下的20万元,2024年9月8日前还10万,2025年9月8日前再还10万;要是没按时还,苏某可以去法院告我们,还要按月1.5%付利息。”同一天,苏某也写了谅解书,说:“收到50万元,剩下20万有欠条,我原谅刘某了。”后来张某把这份谅解书交给了法院,法院在判案外人刘某刑罚时,确实因为“退了部分钱并取得谅解”给了轻判。可到了欠条写明的还款时间,张某和刘某(哥哥)却一分钱没还,苏某只好告上法院。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张某和刘某(哥哥)必须还苏某20万元,利息分两笔算:10万元从2024年9月9日起算,另10万元从2025年9月9日起算,都按国家一年期贷款利率(LPR)的4倍付利息。案件的诉讼费和保全费4270元也由他俩出。简单讲,承诺了就得还,赖账行不通!
三、核心观点:遇到类似纠纷,您该这么做!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别人主动替人写欠条承诺还款,法律就当真,不还钱就得挨罚! 很多人以为“我只是帮亲戚朋友说句话”,但法院明确说了:只要您自愿签了字、按了手印,就等于自己背上债,想赖可没门儿。尤其在刑事案件中(比如本案的诈骗案),家属为拿谅解书承诺还钱,事后反悔的特别多——但法院不吃这套,因为欠条就是铁证!
给您的实操建议(记住这3点,避免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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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不如一张纸,欠条必须当场写清楚!
本案中苏某赢了,关键就是那张欠条。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比如对方家属说“我替他还钱换谅解书”),务必做到:- 要求对方手写欠条,写明“本人自愿替XXX还款XX元”“分几期还”“利息怎么算”“逾期怎么处理”。
- 一定要对方亲笔签名+按手印,最好有见证人。
- 别信“过两天补”,必须当场落实!像本案中,张某辩称“被逼才写欠条”,但没证据,法院直接没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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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解书和欠条要“挂钩”,别先给好处!
很多人为了拿谅解书,先退钱再让对方写欠条,结果对方翻脸不认账。本案苏某聪明在:先收50万元现金,再让对方写20万元欠条,最后才签谅解书。这样步步留证,法院才能认定“欠条是自愿的”。
您该学: 如果对方说“写完欠条我就给你谅解书”,千万别答应!正确顺序是:收到部分还款 → 对方写清剩余欠条 → 您再出谅解书 → 把两份文件都复印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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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账别慌,直接起诉!利息和费用都能要回来
本案中,张某和刘某(哥哥)拖到还款日也不还,苏某一告就赢了,连利息都按LPR四倍拿到(国家允许的最高标准)。特别提醒:- 欠条写了利息,就按约定算;没写利息,也能要逾期还款的合理补偿(法院一般按LPR算)。
- 诉讼费、保全费这些“小钱”,法院大概率判对方出,您几乎不花钱就能追债。
- 如果对方躲着不出庭(像本案刘某),您证据充分,法院照样判他输!
最后唠一句:法律不怕“人情”,就认白纸黑字。下次遇到“替人还钱”的承诺,别不好意思要欠条——这不是伤感情,是帮对方守信用!真有纠纷,带上欠条、转账记录直接去法院立案,普通老百姓自己都能操作。记住,您的每一分合法债权,法律都给您撑腰!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已按法律惯例隐去具体信息,如“刘某甲”简化为“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