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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继续占用场地必须支付占用费-武汉市汉南区律师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武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113民初500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坐落于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汉南大道的一块土地(面积39211.62㎡)登记在武汉某有限公司名下。2017年6月21日,该公司将土地交由武汉某南公司负责对外出租。

2017年12月28日,武汉某南公司与武汉某红安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将该场地出租给武汉某红安公司存放建筑材料,租期一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2月28日),年租金5万元,需"先付后用"。合同到期后,武汉某红安公司未重新签约,但继续使用场地至2022年年初。

2023年2月15日,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武汉某红安公司就2019-2021年占用土地补偿15万元,3日内付清。当日吴某甲支付5万元,武汉某红安公司出具10万元欠条,承诺2023年12月30日前付清。2024年2月29日,武汉某红安公司和吴某甲又出具欠条,承诺2024年6月30日前付清10万元,逾期按日千分之五付违约金,吴某甲承担连带责任。但两方至今未付款。

法院判决结果

  1. 武汉某红安公司支付武汉某南公司土地占用费10万元及违约金(以10万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从2024年7月1日起算至付清日,但总额不超过1.5万元);
  2. 吴某甲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驳回武汉某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提示: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问题:合同到期后继续占用别人场地,必须老老实实付钱! 很多人以为"合同没了就没事了",结果吃了大亏。结合本案,给你3条实用建议:

1. 合同到期不续约?赶紧腾退或补签!

本案中,武汉某红安公司合同2018年底到期,却一直用到2022年,法院仍判其支付3年占用费。法律上叫"事实租赁关系"——你用了人家的地,就得按市场价付钱。
正确做法

2. 签协议要盯紧两个"雷区"

本案双方签了两次协议:第一次约定15万补偿金+10%违约金(1.5万);第二次欠条却改成日千分之五违约金(年化182.5%,远超法定上限)。法院最终只支持按LPR利率4倍计算(目前年化约14.6%),且总违约金不超过1.5万。
⚠️ 避坑指南

3. 催款必须"留证据",拖延等于放弃权利

武汉某南公司从2023年就开始催款,2025年发律师函(虽被退回),法院仍支持其主张。关键在"及时行动"——如果拖过3年诉讼时效,钱可能彻底打水漂。
自救步骤

最后提醒:签任何字前,记住三句话——
"合同到期不走要付钱,
违约金写高也白签,
个人担保签字要三思!"

遇到纠纷别硬扛,保留合同、付款记录、聊天截图,尽快找专业律师介入。土地、厂房这类纠纷拖得越久损失越大,早行动才能守住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