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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供劳务时从脚手架摔伤,雇主未给安全措施要赔七成-江西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3 广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1103民初536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广丰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叶某一直雇佣陈某做搬运小工,双方约定每天工钱280元。2023年7月16日,叶某借用上饶市某公司资质,分包了广东某甲公司承建的"嘉善建筑协会大厦16楼办公楼装修项目"劳务工程。7月26日,陈某独自在2米高、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的脚手架上铲白灰时坠落受伤。事故发生后,陈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叶某支付了全部医疗费48,000元(实际花费43,149.96元),并付清了100天的劳务费28,000元。2023年12月,经司法鉴定,陈某因右股骨颈骨折行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期365天,护理期150天,营养期180天,后续更换假体需70,000元,鉴定费1,9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叶某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扣除已付医疗费,还需赔偿陈某145,981.87元;驳回陈某对广东某甲公司的索赔请求,因该公司将工程合法分包给有资质的公司,无过错。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劳务受伤别慌,关键看三点

核心观点
提供劳务时受伤,雇主没给安全措施要负主责,但你自己也有错也得担责;工程合法分包的公司不用赔。本案中,叶某让陈某在2米高脚手架上干活却不给安全绳、防护网,被判赔七成;但陈某自己没注意安全,也要担三成责任。而广东某甲公司因把工程包给了有资质的公司,完全不用掏钱。

遇到类似纠纷,记住三步走

  1. 第一时间固定"谁雇你"的证据
    法院最认"谁发工资、谁管干活"。像本案中,陈某靠微信转账记录(叶某付了100天工资28,000元)、医疗费支付记录,直接证明是叶某雇的他。如果你干活时:

    • 工资是个人微信/现金给的,立刻保存转账截图;
    • 工头口头派活,马上用微信文字确认(比如"叶老板,今天您让我在脚手架铲灰对吗?");
    • 千万别信"公司不签合同就不用负责"——本案叶某想推给公司,但法院看实际谁控制劳动过程。
  2. 安全措施缺失是索赔关键
    2米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本案叶某输在两点:

    • 让陈某独自上2米高脚手架(超过1.8米就需防护);
    • 全程没安全绳、防护网
      如果你受伤:
    • 拍现场照片:脚手架有无护栏、安全带挂钩;
    • 找工友作证:问"当时有没有人发安全绳?";
    • 别等"大事故":2米坠落已算高危作业,即使没骨折,安全缺失也能索赔。
  3. 分包公司是否担责?查资质+合同
    本案广东某甲公司免责,因法院查实:

    • 真把工程包给了有资质的上饶市某公司(查企业信用网能验证);
    • 合同明确约定安全责任归分包方。
      如果你遇到"皮包工头":
    • 问工头:"公司叫啥名?资质证书能拍照吗?"(本案陈某最初连公司名都不知道);
    • 打12350安监电话查工地备案信息;
    • 警惕"挂靠":叶某用别人公司资质接活,责任仍自己扛——法院看实际谁发钱、谁指挥。

最后提醒

劳务受伤别自认倒霉!保存好干活证据、安全缺失证据,70%责任很可能在雇主。但记住:自己不戴安全帽、违规操作也要担责,干活时安全永远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