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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股东必须立即补足认缴出资-遂川追收未缴出资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2 遂川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案号:(2025)赣0827民初339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6月5日,遂川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遂川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6月9日指定江西玉笥律师事务所为遂川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经公司债权人确认,遂川某公司无异议债权总额为373,473.35元,没有发现债权,也无其他可供处置的财产(办公场所为租赁,已经退租搬离)。因遂川某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且不具备重整、和解的条件,2025年7月30日遂川县人民法院裁定宣告遂川某公司破产。经查明,遂川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核准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为肖某、郭某2人,持股比例各为50%,认缴出资额各为25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认缴出资时间为2052年8月24日。从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银行账户调取的资料显示,截至2025年9月4日,遂川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一直是认缴状态,股东在持股期间一直未缴纳注册资金,实缴出资额为0元。为追索债务,经公司债权人表决同意起诉二股东追缴出资。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肖某和郭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向遂川某公司补交373,473.35元;但驳回了原告要求支付管理人报酬、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的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公司一旦破产,股东就算认缴出资的“还款日”还没到,也得立刻掏钱补上! 很多人开公司时觉得“认缴制”很轻松——比如写50年后才交钱,但法院明确说了:公司都倒闭了,你还想拖着?不行!破产就是“还款日”提前的信号灯,必须马上补足。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1. 作为股东(老板):别被“认缴期限长”忽悠
    很多人以为公司章程写“50年后出资”,就能高枕无忧。但这个案子血淋淋地告诉你: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时,破产程序一启动,你的“欠款”立刻到期!就算原本约好几十年后交钱,也得马上补上。建议: 平时别光顾着赚钱,定期检查公司账户和债务情况。如果发现公司快撑不住了(比如欠债太多、员工工资发不出),赶紧和合伙人商量补足出资,避免破产后被追债。

  2. 作为债权人(被欠钱的人):破产是追债的“救命稻草”
    如果公司欠你钱却不还,别干等着!像本案中的债权人一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一旦进入破产程序,管理人会查股东是否缴足出资——哪怕他们原本说“50年后才交”,现在也得立刻补上。建议: 先收集公司欠债证据(合同、欠条等),再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记住:破产不是“认输”,而是逼股东掏钱的利器!

  3. 如果像郭某一样“喊冤”:必须拿证据说话
    本案中郭某说“我不是股东,签名是假的”,但法院没信,因为没提供证据(比如笔迹鉴定报告)。关键提醒: 如果你被莫名登记为股东,马上做两件事:一是去市场监管局调取原始登记材料,二是找专业机构做笔迹鉴定。光嘴上喊“不是我”,法院只会当耳旁风!

总之,开公司不是“签个名字就完事”。股东认缴的钱,是公司最后的“保命钱”。公司健康时,你可能觉得拖着出资没关系;但一旦破产,这笔钱躲不掉、赖不了。最傻的做法,就是以为“认缴制=不用出钱”——法院的判决书,早把这条路堵死了! 如果你正面临公司欠债或股东纠纷,别犹豫:赶紧查公司财务状况,该补钱的补钱,该追债的追债。拖得越久,损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