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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没做完但做过的部分必须付钱,法院支持清偿-吉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3 吉安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21民初312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9月2日,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签订《通风、防排烟施工合同》,约定某乙公司将其承建的吉安井开区金鸡湖畔消防排烟通风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给某甲公司施工。合同包含一期(#2、3、5、6栋,不含地下室)、二期(#1、3、7、14栋,含地下室)两个阶段。一期工程按固定总价336395元执行,二期按市场价定价。施工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如规划调整等),二期工程未能建设,导致部分工程无法继续。但某乙公司另行增加了#2、3、5、6栋地下室消防排烟工程。某甲公司按要求完成施工后,双方验收并现场测量,确认总工程款为769571元。期间某乙公司仅支付460000元,剩余309571元经多次催要仍未支付。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某乙公司需在5日内向某甲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309571元,并从2025年8月27日起按年利率3%支付利息直至还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全部由某乙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工程没干完,做过的活也得给钱!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人以为“工程没全部完成,尾款就可以不付”,但法院用判决告诉你:哪怕工程因故停了,你实际干过的活,对方必须照单付款!

为什么法院这么判?

  1. “干过的活”不能白干
    合同里写清楚的活(比如一期工程+新增地下室工程),某甲公司已经做完、验收合格并交对方用了,这就是“真金白银”的付出。哪怕二期因特殊情况没建(比如政府规划调整),已完工部分的钱一分不能少。
    → 你的启示:施工中遇到工程变更(如甲方临时加活、停建部分项目),必须马上签书面补充协议!光靠口头说“行”,打官司时没证据,钱可能打水漂。

  2. 拖欠钱要付利息,拖延越久亏越大
    某乙公司拖着不给钱,法院不仅判付本金,还从起诉那天起算利息(年利率3%)。如果拖到2026年才还,光利息可能多出上万元。
    → 你的启示:对方逾期付款时,别不好意思催!先发微信/书面函件留痕,明确写清“欠款金额+付款期限”,超过期限立刻起诉。拖得越久,你损失越大。

  3. 对方“玩消失”?法院照样判你赢
    某乙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直接拒不到庭,但法院根据某甲公司提交的合同、验收单、催款记录等证据,直接缺席判决对方败诉。
    → 你的启示:平时施工中必须留好关键证据!包括:

    • 每次工程变更的签字确认单
    • 验收时的现场照片和测量记录
    • 微信/短信催款截图(别删!)
      有了这些,就算对方跑路,你也能稳赢官司。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三步自救

  1. 停工前先“锁证据”:发现工程可能做不完了(比如甲方资金断裂、政策叫停),马上整理:合同、施工日志、新增工程签证单、验收证明。这些是讨薪的“命根子”。
  2. 催款要“留痕迹”:别只打电话!用微信/邮件写明:“截至X月X日,贵司尚欠工程款XX元,请5日内支付”,对方不回也要截图保存。
  3. 超期不付早起诉:法律规定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但千万别拖满3年!像本案中,某甲公司从验收到起诉只隔了几个月,证据新鲜有力;拖到2年后再告,对方可能已转移财产。

最后提醒:工程行业常见“做完活拿不到钱”的坑,核心就两点——合同签清楚+干活留证据。别信“熟人不用签补充协议”,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真遇到拖欠,3个月内起诉成功率最高,毕竟对方财产还没转移,你也能早点拿回血汗钱!

注: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公司及人名已做匿名处理。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本文不构成法律建议。